昭阳区教育体育局关于民办教育机构资金纳入银行监管告知书

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25-01-24 18:15  作者:昭阳区教育体育局  责任编辑:赵磊明

为切实规范民办教育机构收费行为,维护广大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云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及办学资金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云教规〔2023〕1号)等文件要求,我区民办教育机构资金将统一纳入银行监管。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实行民办教育机构资金银行监管是为了加强对民办教育机构资金流动的监督与管理,防止学校违规收费、挪用办学经费、抽逃资金等行为,确保收取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改善办学条件和保障教职工待遇,为学生提供更加优质的教育服务,促进民办教育机构依法依规办学,维护教育公平公正。

二、目前我区各民办教育机构已经自愿选择了昭阳辖区内相应银行开设了资金监管专用账户,该账户将作为学校唯一的收费账户,用于收取学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等所有费用。银行将对监管账户的资金流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一旦发现异常资金流动和余额不足,将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发出预警,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三、民办教育机构的收费项目和标准需严格按照已经在教育主管部门及发改部门的备案价执行,已要求各民办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及学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学校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未经公示的收费项目不得收取费用。家长在缴费时,应仔细核对收费项目和标准,确保与公示内容一致,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遭受损失。

四、民办教育机构收取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应按学期或课时收取,不得预收。家长在缴费时,应注意缴费周期,避免因跨学期缴费而增加退费难度。

五、倡导就读民办教育机构的广大学生和家长,从2025年春季学期开始,积极主动通过银行监管账户缴费。为方便群众,民办教育机构将提供与银行监管账户相关联的“二维码”,家长可通过“扫码”缴费或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缴费。原则上,学校不得收取现金,也不得通过个人账户进行收费和退费。缴费成功后,学校应按规定开具正式的收费票据,家长应妥善保管票据,以备后续查询或维权之需。学校收取的费用必须及时、全额转入监管账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

六、家长有权对民办教育机构的收费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存在违规收费、未将费用转入监管账户等问题,可及时向昭阳区教育主管部门举报(举报电话:基础教育科0870-2120353)。同时,家长也应增强自身维权意识,选择办学资质齐全、管理规范的民办教育机构,理性对待学校的收费优惠、预存等宣传,防范潜在的资金风险。

家长朋友们,民办教育机构资金监管工作的顺利实施,离不开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保驾护航!

昭阳区教育体育局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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