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24-04-08 11:43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赵磊明
昭通市昭阳区滇汇渝商贸有限公司等160户企业(以下简称“当事人”):
经查,当事人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展经营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因当事人下落不明,本局于2024年1月23日分别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云南)、昭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昭阳融媒体向当事人公告送达了昭通市昭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吊销营业执照处罚的意见,以及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的权利和行使权利的途径及期限,依法履行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程序。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要求,也未要求举行听证,视为放弃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本局决定吊销昭通市昭阳区滇汇渝商贸有限公司等160户企业企业的营业执照。
因当事人下落不明,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款的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后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昭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对昭通市昭阳区滇汇渝商贸有限公司等160户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负有清算义务的投资人应依法组织清算,自清算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由清算组织依法申请注销登记。
联系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昭阳大道180号
联系电话:0870-2222562
附件:1.关于批量吊销营业执照处罚日期与公告日期不符的情况说明
2.吊销企业名单
昭通市昭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日
附件1
关于批量吊销营业执照处罚日期与公告日期不符的情况说明
2024年3月12日,昭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在云南一体化业务系统中操作批量吊销营业执照案件系统时,由于系统出现异常数据导致批量吊销营业执照程序崩溃,批量吊销昭通市昭阳区滇汇渝商贸有限公司等160户企业营业执照的案件不能结案。在省局平台工程师的帮助下,批量吊销昭通市昭阳区滇汇渝商贸有限公司等160户企业营业执照的案件于2024年4月2日成功联通平台数据,并于当日结案。
特此说明。
昭通市昭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日
附件2
吊销企业名单(扫描二维码查看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