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人民公安报》点赞昭通一地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来源:《人民公安报》 更新时间:2024-04-06 10:00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赵磊明
2024年4月3日,《人民公安报》第7版经验版刊发稿件《鲁甸不断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打好预防“组合拳” 织牢辖区“平安网”》,报道了昭通鲁甸县公安局不断完善社会治安系,提升公安新质战斗力。
今年以来,云南省鲁甸县公安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要求,以“夯基提质、预防警务”为牵引,推动警务运行模式由“被动反应”向“主动预防”转变,努力防风险、降警情、控发案、护稳定,不断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截至目前,辖区刑事和治安警情同比分别下降58.4%和48.08%,电诈案件发案数同比下降87.09%,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稳步提升。鲁甸县公安局科学统筹警力资源,通过建强局机关下沉队伍、派出所巡防队伍、红袖标群防队伍,每晚按照县城区下沉16辆警车、86名警力,11个乡镇派出所出动不少于1辆警车、2名警力投入巡防,并充分发动治保会、保安、商户、热心群众等红袖标队伍参与到联群联防工作中,保障常态巡防工作有序推进。鲁甸县公安局确定重点巡防时段,通过对近3年来的警情进行深入分析,确定晚上9时至凌晨2时为人流多、发案高、治安防控最为薄弱的时段;划分必须巡防区域,围绕县城确定2个巡防圈,固化3个流动交通查缉点,将县城区划分为6个重点巡防区,实行特警包线、交警包点、机关下沉警种和派出所包区,夯实巡逻防控责任。鲁甸县公安局充分发挥“一村一警”作用,制定“一村一警”职责任务清单,通过一个月组织一次村级群众“院坝会”,一个月全量回访一次村民小组长“四个不放心”情况,一个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全体村民小组长会议,一年完成所负责村内所有村民小组一轮“院坝会”“四个一”措施,依托“一标三实”系统全量录入、跟踪考核。今年以来,鲁甸县公安局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56起,化解率98.8%。针对辖区山区多,山高、坡陡、弯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多面广的实际情况,该局推出“隐患排查到位”“风险整改到位”“资源利用到位”措施,全力排查整改安全隐患。通过对近3年的亡人道路交通事故路段进行分析,鲁甸县公安局排查整治道路交通隐患点2553个,在每一起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同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隐患524个。同时,鲁甸县公安局采取有力措施切实看紧群众“钱袋子”,全县电信网络诈骗发案数及致损数同比分别下降87.09%和70.64%。鲁甸县公安局把普法教育贯穿于管理、执法、服务和案事件处置全过程,边管理边普法、边服务边普法、边执法边普法,让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法律知识,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同时,鲁甸县公安局充分利用中国人民警察节、“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5”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因地制宜开展重点法律法规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等活动,提升普法声势和效果。围绕反诈防骗、禁毒工作、命案防控、交通安全等重点领域,组织挂包民警走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群众家中,开展“调解会”“院坝会”“火塘会”“田间会”主动送法上门。此外,利用“大喇叭”、电子屏幕宣传车、横幅标语、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短视频等开展立体式、全方位普法宣传,不断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