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微昭通 更新时间:2024-02-24 09:58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虎伶俐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按照《昭通市“10大品牌”评选管理办法(试行)》(昭政办发〔2023〕57号),由昭通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商务局配合,共同启动昭通市“10大品牌”评选工作。其中,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10大绿色昭品”的评选工作,市文旅局牵头负责“10大文化旅游品牌”的评选工作,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10大区域公用品牌”的评选工作,市商务局牵头负责“10大老字号”和“10大名特小吃”的评选工作。按照申报程序,经材料申报、资格复审、网络投票、专家评审、公示公告,并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评选出了50个昭通市“10大品牌”。现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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