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24-01-05 09:17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赵磊明
昭阳区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工会委员会 昭阳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办理2024年度关闭、破产改制企业已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人员参加工会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通告
根据《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管理办法><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第二十期实施办法>的通知》【昭区工通(2024)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第二十期(2024年度)关闭、破产改制企业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互对象:
昭阳区属关闭、破产改制企业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并参加了第十九期(2023年度)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职工。
二、缴费地点和缴费标准:
1.第二十期(2024年度)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缴费时间为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2月2日。
2.缴费标准:
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每人按120元标准缴纳。
3.缴费地点:
昭阳区东门小河边33号(丰园大酒店对面)
三、参互所需材料:
1.参互职工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复印件。
2.第十九期参互缴费收据。
四、相关政策:凡连续参加第十七期、第十八期、第十九期医互活动未获得补助的人员,在继续参加第二十期医互活动时给予一份重大意外伤害保障,因遭受重大意外伤害导致伤残的可按照《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重大意外伤害致残保障项目实施办法(试行)》(云医互〔2021〕3号)办理。
五、注意事项:
前来办理第二十期(2024年度)职工医疗互助缴费手续的人员需遵守以下事项:
1.自觉排队,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2.进入缴费大厅的人员自觉做好疫病防护措施。
如违背上述事项,工作人员有权拒绝进入缴费大厅。
特此通告。
昭阳区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