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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问政 | 昭阳区司法局:优化服务转作风 提质增效谱写法律援助新篇章

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23-11-29 09:31  作者:任天能 蒋德玉  责任编辑:赵磊明

 “非常感谢司法局的同志,用法律援助帮我们解决了大难题!”法院判决认定后,陈某的妻子激动地说。

2022年3月23日,昭阳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接到陈某的妻子申请,称陈某因义务帮工受伤,现已成植物人,陈某妻子申请多次调解无法达成协议,希望申请法律援助,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此问题。工作人员了解了有关事实情况后,及时向领导汇报有关情况,考虑到陈某家住洒渔镇新立村,经济条件特别困难,又因陈某无法行动,为了解案件具体情况,维护陈某合法权益,2022年3月30日,昭阳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及云南乌蒙律师事务所律师一起到陈某家中为其提供上门援助。到陈某家后,工作人员找到村委会成员了解了有关事实。在审查完相关证据材料后,工作人员现场受理并决定为其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

昭阳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应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最后,经一审法院判决认定,根据责任划分比例,陈某和庞某各自承担50%的责任。庞某、许某最后应赔偿陈某403482.39元。

昭阳区司法局以“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优势,在便民服务上持续发力,不断优化便民举措和便民服务,通过开展法律援助上门服务等多种惠民措施,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度,为更多的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法律服务。

2023年9月5日,受援人钟某专程将一面写着“法律援助暖人心,扶弱帮困显真情”的锦旗送到了昭阳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衷心感谢公服科工作人员为他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帮助他讨回工资。

钟某一案属于劳动争议纠纷,某分局与某人力资源有限服务公司在钟某不知情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且未按劳动合同按时支付钟某工资并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为钟某购买养老保险。双方协商无果,钟某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于是钟某找到了昭阳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管理科科长王启锦认为钟某的情况可以向昭阳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便当即决定受理,给予钟某法律援助,并指导律师承办此案。

律师接到指派后,当即联系钟某,积极了解钟某案件情况,收集整理好相关证据后于2023年7月5日向昭阳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最终帮助钟某获得经济补偿合计人民币 26400.00元。

一面锦旗,代表的是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可,也是对法律援助服务的支持。昭阳区司法局一直秉承着“传递法治力量,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的理念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工作。

云南昭闻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邓成钟说:“我们今年派驻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值班20余人次,办理民事案件10余次,刑事案件50余次。通过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使司法行政机构、律师事务所及受援当事人之间形成部分信息共享机制,司法行政机关知道应该完善什么工作,律师事务所知道什么地方需要法律援助及如何做好普法服务工作。这样,受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能更好地得到保障。”

法律援助是一项扶贫助弱、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社会公益事业。近年来,昭阳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始终坚持“应援尽援”的原则,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职能作用,在便民服务上持续发力,不断优化便民举措和便民服务,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以扶助社会弱势群体为突破口,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新需求,更好地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为“平安昭阳、法治昭阳”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自2022年1月1日实施以来,昭阳区司法局加大了宣传力度,提高了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全区共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宣传及“律师进企业、服务促发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关爱未成年”等专项活动30余场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等宣传资料1.5万余份,受益群众30000余人。

 昭阳区司法局还制定了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及律师值班工作方案,全面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强化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以优质服务取信于民,取信于社会,切实提升法律援助人员业务素质、服务水平、诚信质量,为公民和有关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和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较好地满足了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需求。

司法局还推行上门服务、预约服务、流动服务和网上便民服务,不断提升服务群众整体效能,不断完善便民服务措施,设立便民服务窗口,为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军人军属等特殊困难群体申请法律援助开通“绿色通道”,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开展预约上门服务,实行当日受理、当日指派、优先办理。2022年以来,昭阳区司法局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711件(刑事1980件,民事728件,行政3件)。其中涉及农民工案件418件、老年人案件97件、妇女案件568件、未成年人案件542余件、残疾人案件29件、军人军属案件4件;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提供上门援助服务4人次。

昭阳区司法局副局长马兴华说:“昭阳区司法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规定,本着‘应援尽援’的工作原则,首先加大法律援助法律法规和法律援助办理程序的宣传,让群众充分认识法律援助工作是‘国家为经济困难群众和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次我们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和法律援助志愿者为符合法律援助的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赞誉。今后我们将改进和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升服务群众的整体效能,推行法律援助上门服务、预约服务、流动服务和网上服务;不断完善便民服务措施,为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军人军属等特殊困难群体申请法律援助开通‘绿色通道’,为全区法律援助对象提供‘精准普惠’的法律服务。”

(昭阳区融媒体中心记者 任天能 蒋德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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