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搜狐网 更新时间:2023-11-10 12:05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虎伶俐
家庭保护是未成年人成长的摇篮
1.依法履行家长对未成年人的抚养、教育、监护的职责。
2.以适当的方法和健康的思想品行教育未成年人,引导他们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3.不得歧视、虐待、遗弃残疾未成年子女,更不得对待未成年子女时存在性别歧视。
4.必须依法将适龄未成年子女入学校接受法律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尊重未成年子女的受教育权利。
学校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
1.尊重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
2.保护未成年学生在学校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
3.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平等的对待每一个未成年学生。
社会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1.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等违法的图书音像制品。
2.网吧、歌厅、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3.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雇佣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
4.尊重和保护未成年人的知识产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
司法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防线之一
我国也有很多保护未成年人的相关法律,当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采取司法途径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