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23-04-20 16:13 作者:区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虎伶俐
今年4月,区不动产中心与区法院实现“查封”“解封”不见面审批,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入推动昭通市“登记财产”营商环境提升工作,落实《中共昭通市委 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营商环境大提升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昭发〔2022〕5号)文件精神,2022年11月,区自然资源局与区法院积极对接,持续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与法院部门互联互通。
经过双方的努力,在做好信息安全,严格履行保密义务的前提下,今年4月,区不动产中心与区法院实现“查封”“解封”不见面审批,法院可通过线上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以申请查封、解封、查询等业务,区不动产中心可通过线上接收资料并进行审核通过后,返还查封、解封回执单,从而实现信息多跑路、部门少跑腿,提高政务部门间协同办公,提高了工作效率。
区法院执行局还专门针对与区不动产中心联通查封、解封、查询业务,专门成立了“不动产查控中心”专项办公室,确保数据使用安全。
(区自然资源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