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阳区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23-03-14 17:01 作者:昭阳区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赵磊明
为进一步规范昭阳中心城区车辆停放秩序,整治车辆违停行为,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公共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昭通市城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昭阳中心城区开展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昭阳中心城区范围内所有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商业场所和交通场站、集贸市场、广场公园、医院、学校、小区等场所及周边区域。
二、整治时间
2023年3月15日起实施,实行常态化整治。
三、整治内容
(一)未在停车泊位或超出、跨越泊位停放,未按规定方向停车,占用人行道、盲道等违停行为;
(二)占用、堵塞消防通道违法停车行为;
(三)违规设置地锁、道闸、车位标线、禁停标识和私设停车泊位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长期占用城市道路或停车泊位的废旧机动车、“僵尸车”、石墩、杂物、非机动车等。
四、整治措施
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由区工科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交警一大队、区交警二大队、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多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昭通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
五、有关事项
(一)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文明出行、规范停车,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积极进行劝阻、举报。
(二)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扰乱公共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