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23-02-20 09:00 作者:昭阳区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虎伶俐
昭区政通告〔2023〕2 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治煤炭行业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通知》(云政发〔2020〕9 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煤炭行业整治工作的意见》(云政办发〔2020〕29 号)等文件精神,现将 2023 年煤炭行业整治关闭退出煤矿名单及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关闭退出煤矿
二、有关事项
(一)涉及农民工工资、工伤(含已诊断职业病)等事项,由区发改局负责收集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登记,登记时需提供劳动用工合同及身份证明,否则需经煤矿企业业主认可或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确定劳动关系,并转报区人社局核实解决相关问题。
(二)涉及工伤赔偿纠纷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司法诉讼程序解决。
(三)债权债务纠纷可通过双方协商或司法诉讼程序解决。
如有因煤矿关闭存在上述遗留事项的当事人,请于通告之日起 45 日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及证明材料到相关部门登记。过期不申报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后果自负。
三、工作要求
关闭煤矿所涉及的乡(镇)、街道、区直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各自在本次煤矿关闭中的职责,严格按照煤矿关闭标准,依法开展煤矿关闭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吊销已确定关闭煤矿的所有证照;停止供应并处理火工用品,停止供电、拆除供电线路和地面设施;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太平办事处要加强日常巡回检查,杜绝煤矿关闭前发生违法违规突击采煤行为的发生。
特此通告
2023 年 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