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22-04-23 15:27 作者: 佚名 责任编辑:赵磊明
第四条 革除陋习
1.禁止非法交易野生动物。文明饮食,不食用、不购买、不消费野生动物制品。自觉遵守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不乱捕滥杀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阻止、举报各类伤害野生动物的行为。
2.保持健康饮食习惯,不食用生肉、草乌:
(1)不吃生肉,不吃没熟透的肉食,避免感染猪肉绦虫、亚洲绦虫、布鲁氏菌病。生肉食品应彻底加热后再食用。菜刀、菜板和食具要生熟分开。
(2)任何家庭或个人不应擅自加工食用草乌、附片等毒性药材,谨防中毒事件发生。严禁一切单位和个人出售以草乌、附片为原料的食品。
(3)餐饮经营单位、学校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婚丧宴请和会议涉及集体用餐等严禁加工食用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
(4)严禁聚众或集体食用加工有草乌、附片等毒性药物原料自行配制的药酒及其他食品,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若食用草乌、附片后出现口、唇、舌发麻,脸部以及皮肤发痒或者有蚂蚁爬行感,恶心、发慌等中毒症状,应立即到医院救治。
3.少吃腌肉腌菜等腌制食品:腌肉、腌菜等在腌制的过程中易产生亚硝酸盐,长期大量食用对身体有危害。不食用腌制期太短的腌菜。腌菜在开始腌制第3—8天亚硝酸盐的含量达到最高峰,一个月后降到安全范围内。购买市售腌制菜品,要购买正规商家、厂家的产品。
4.学会识别有毒野生菌,预防食用有毒野生菌中毒:
(1)采拾或购买菌子时,选择曾吃过并已证明不会发生危险的野生菌,不确定的不要采拾。头上戴帽(菌盖)、腰间系裙(菌环)、脚上穿鞋(菌托)的菌子多有毒,尽量不采不吃。
(2)不要采拾或购买有明显腐烂或变质的野生菌。
(3)不同种类的野生菌不要混在一起炒或煮,最好每次食用一种野生菌,食用野生菌时不要过量。
(4)烹调菌子的方法要得当,一定要煮熟炒透。吃菌子时不饮酒。酒精可促进毒素吸收,也可能与菌子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新的毒素,进而引起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