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22-03-24 17:11 作者:昭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责任编辑:虎伶俐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推动昭通营商环境大提升,昭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着分类管理、分级配送,放宽限 制、便利通行,放管并重、规范高效的原则,对优化和改进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公告如下:
第一条 轻型配送货车实行错峰入城。
✓核定载质量500KG以下的配送货车,允许在城市道路行驶,停车作业时间为10分钟(严管道路除外);
✓核定载质量500KG以上1000KG以下的配送货车,在办理入城通行证的情况下,入城时间为9:00-11:00、15:00 -17:00,次干路、支路允许停车作业30分钟;
✓20:00--次日6:00允许停车作业120分钟。
第二条 大、中型货车分级转运优先入城。
依托物流园区(综合物流中心)自备仓库、公共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网点等为支撑的城市配送网络,以轻型配送货车作为转运车辆,通行时间按照第一条执行。
第三条 大、中型货车办理入城证通行。
对无法分级配送的大、中型货车,可通过目的地公安交警办证窗口办理或“交管12123”APP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码申领等方式申请,按规定时间、路线临时入城。
以上事项适用于昭通市各县(市)区中心城区
自2022年3月28日起施行
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
相互监督,文明遵守
监督电话: 0870-2224201、2852211
昭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