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阳新闻

昭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办理 2022 年度关闭破产改制企业已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人员参加工会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通告

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22-01-02 12:25  作者:昭阳区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尤婷

区政通〔2021〕13 号

根据《昭阳区总工会关于做好云南省第十八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组织宣传发动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第十八期(2022 年度)关闭、破产改制企业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互对象

昭阳区属关闭、破产改制企业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职工。

二、缴费地点和缴费标准

1.第十八期(2022 年度)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缴费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5 日至 2022 年 1 月 28 日。

2.缴费标准:

已参加第十七期(2021 年度)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每人按 120 元标准缴纳,新参加互助活动的

每人按 150 元标准缴纳。

3.缴费地点:

昭阳区东门小河边 33 号

三、参互所需材料

1. 参互职工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复印件。

2. 第十七期参互缴费收据。

3. 新参互人员缴纳职工医保和大病补充保险的缴费凭证及复印件。

四、相关政策

1. 不参加第十八期(2022 年度)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退休人员将不能参加今后的医疗互助活动。

2. 凡连续参加第十五期(2019 年度)、十六期(2020 年度)、第十七期(2021 年度)职工医疗

互助活动未获得补助的人员,继续参加第十八期活动时给予一份重大意外伤害保障。

五、注意事项

根据昭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前来办理第十八期(2022 年度)职工医疗互助

缴费手续的人员需遵守以下事项:

1. 自觉排队,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2. 自觉做好疫情防护措施,佩戴好医用口罩,接受体温测量。

3. 必须扫健康码和出示行程码,不能扫码的须登记相关信息。

如违背上述事项,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缴费大厅。

特此通告!

昭阳区人民政府

2021 年 12 月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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