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疫情防控提示
来源:昭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更新时间:2021-11-29 08:55 作者: 佚名 责任编辑:赵磊明
11月25日,上海市发现3例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活动轨迹涉及福建厦门、北京、上海、江苏苏州等地。目前,浙江省杭州市、江苏省徐州市在重点人群排查管控中已发现3例与本起疫情关联的无症状感染者。为进一步做好昭通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紧急提示如下:
(一)途径中高风险地区的返昭人员,同时11月11日以来有上海市、11月22日以来有浙江杭州市、11月21日以来有江苏徐州市等地旅居史,11月17-18日参加了在上海举办的“2021首届中国国际财税博览会暨第四届FLF中国财税领袖前沿峰会”的人员,以及与阳性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同时空伴随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请合理安排出行,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出行前了解目的地近期疫情发生情况及当地的疫情防控政策,准备好个人防护用品(口罩、手消等);外出旅游者可实行网上预约,错峰出行,建议自驾郊游或者中短途游,避免到边境口岸观光旅游。
(三)请持续关注自己的“云南省健康码”。一旦发现健康码变为红码或黄码,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告,按要求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四)请继续加强个人防护,保持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人员密集场所)、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不扎堆、不聚集,文明用餐,注意咳嗽礼仪。
(五)出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要佩戴口罩,主动出示“云南省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接受体温检测。
(六)持续关注自己和家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须立即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应及时就近到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主动、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老年人有基础疾病但是经过治疗后病情平稳的可以接种疫苗,3-11岁及60岁以上符合接种条件的人群应尽快接种,尽早接种,早日得到免疫保护,此外,接种第二针满180天的要尽快接种第三针加强针。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广大群众,及早就近、就地主动接种疫苗。
来 源|昭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