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21-11-20 11:18 作者:区人民法院等 责任编辑:赵磊明
11月18日下午,昭阳区人民法院、昭阳区人民检察院到靖安新区美食广场对马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一案进行公开庭审,邀请8名昭阳区人大代表及1名人民监督员参加庭审,2000多名社区干部和群众旁听庭审。
基本案情
2021年7月,被告人马某为博取热度,获取更高粉丝数量,先后用其实名认证的手机号注册的抖音账号故意传播标题为“靖安新区昨天杀了两个人,我们一起来见证”、“听说靖安新区搬迁的跑了两百多个婆娘”、“听说靖安新区又偷了两个小娃娃”等虚假信息。靖安新区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利用“抖音”、“快手”APP编造传播虚假内容给靖安新区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为切实维护靖安新区的社会治安稳定,靖安新区派出所迅速组织开展工作,昭通市公安局昭阳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马某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于2021年9月7日向昭阳区检察院移送起诉,昭阳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18日下午在靖安新区巡回公开审理此案。
公开庭审
庭审中,昭阳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出示了指控马某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犯罪事实的证据。被告人马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在相关信息网络上传播,对全国最大跨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靖安新区的形象产生不良影响,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经过法庭调查,被告人马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该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鉴于被告人马某主动到案并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认定为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昭阳法院法官依法当庭宣判判处马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判决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同时,公诉人结合公诉意见书向旁听群众详细阐述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相关的法律知识,警醒旁听群众,网络没有法外之地,务必规范言行,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
案件评议
在庭后的案件评议会上,昭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洪兵介绍了此次公开庭审的目的和速裁程序、认罪认罚的情况,受邀的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社区干部、易迁群众代表就此案发言。与会代表对此次庭审观摩活动给予充分肯定,现场气氛热烈而不失严肃,在依法给予被告人应有的惩罚的同时,生动形象地为广大干部群众上了一堂法治教育课,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推动了司法实践与普法教育的良性互动,让群众学法、懂法、守法,达到了以案释法的良好效果,起到了宣传、教育和警示的作用,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法条链接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昭阳区人民法院 昭阳区人民检察院 靖安安置区临时党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