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支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灵魂,是决定法治文化性质和发展方向的最深层因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提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实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贯彻落实好这一要求,必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全过程,融入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环节,探索创新融入法治文化建设的实现途径。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一个社会评判是非曲直的价值标准,内在地包含着行为准则性的要求,对人们行为的选择具有指引和评价作用。国家根据社会系统正常运转、社会秩序有效维护的需要,把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转化为法律规范,并要求人们通过执法、司法和守法活动予以践行。人们在立法、执法、司法以及守法各环节中,围绕核心价值观如何弘扬、践行和维护等问题所表现出来的各种行动策略,是一种法治文化现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文化建设,对于厚植法治文化的思想根基,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具有重要意义。
探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文化建设的具体形式。一是转化。法律法规具有鲜明的价值导向。转化就是立法机关利用法律法规的价值导向功能,通过法定程序把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体现到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之中,转化为具有刚性约束力的法律规定。二是践行。转化的目的是为了在实践中付诸行动。践行是对包括公权力机关、公职人员在内的所有组织和个人提出来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立法、执法、司法都要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都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其中,使社会主义法治成为良法善治。”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要自觉地在执法司法过程以及守法用法过程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崇德向善、尊法守法。三是维护。面对违法行为,有关机关要加大执法力度,坚持严格执法,弘扬真善美、打击假恶丑,让违法者受到惩治、付出代价;坚持公正司法,发挥司法断案惩恶扬善功能,使被破坏的法律秩序得以恢复,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得到维护。
发挥道德教化的重要作用。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治和德治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不可偏废。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内在要求。道德教化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文化方面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一是加强法治宣传。通过媒体报道、理论宣讲、短视频等形式,推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的法治精神深入人心。二是教育引导。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各类学校法治教育、公职人员法治培训内容当中,做到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制作优秀法治文艺作品,通过文艺作品传递法治精神,以法治精神感染人,引导人们树立法治信仰。三是典型示范。榜样是最好的说服,示范是最好的引领。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文化建设,要注意发挥典型的示范功效,通过典型事例、模范人物,教育引导人们自觉尊法信法守法用法,践行法治精神。
挖掘和传承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忘历史才能开辟未来,善于继承才能善于创新。只有坚持从历史走向未来,从延续民族文化血脉中开拓前进,我们才能做好今天的事业。”中华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其中包括了极具特色的中华传统法律文化,为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提供了丰厚滋养。比如说,古人将“礼”的道德要求予以法律化。我国现存最古老、最完整的封建刑事法典《唐律疏议》,就以“一准乎礼,以礼修身”为基本原则,通过引经决狱、引礼入律的方式,将“礼”贯彻到立法、司法、守法的整个过程,实现了礼与法的高度统一。我们要传承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根据时代精神加以创造性转化和运用,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相融相通。
加强法治文化国际传播和国际交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植根于中华文明丰厚土壤,也汲取了全人类共同文明成果,与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内在相通,这就使得我国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治文化具有跨越时空、超越国度的价值。当今世界充满挑战,面对各种全球性问题,我国作为负责任大国提出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全球治理方案。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蕴含人类共同价值和共同责任,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需要人类文明包容互鉴,这就要求我们在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过程中,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对外传播和交流。要拓展对外传播平台和载体,探索对外传播的有效方式,善于讲述中国法治故事,展示我国法治国家的形象,不断提升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影响力。
(作者系河北省委党校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