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21-10-11 09:29 作者: 佚名 责任编辑:赵磊明
21、主次干道、商业大街
测评内容 |
1、每隔200米(两侧)显著位置设置3—4处公益广告,公益广告有统一的规则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 |
2、运用户外广告、橱窗、展板、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展示加强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或其他有利于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公益广告 |
3、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
4、主干道装灯率100%,亮灯率99% |
5、机动车道连续、平整、无损坏和被违规占用现象 |
6、人行道在路口、出入口设有缘石坡道。道路整体清洁,路面呈本色;人行道、路缘石、交通护栏、隔离墩、绿化隔离带保持干净。 |
7、人行步道连续通畅、铺装平整,无松动缺失,无泥土裸露;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连续、平整、无损坏和被违规占用现象 |
8、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道路交通护栏、隔离墩无空缺、损坏、移位; |
9、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机动车、非机动车逆行现象,无行人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现象 |
10、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前机动车主动礼让遵守交通规则通行的行人,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前机动车主动礼让行人 |
11、电动自行车上有牌照 |
12、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无积存垃圾、纸屑、烟蒂、污物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现象;建筑物外立面整体干净、无大面积破损污损;垃圾收集站、垃圾转运站、公共卫生间设施干净,周围无垃圾污水污迹、无明显异味。 |
13、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无随地吐痰现象;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无不文明养宠现象;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
14、管理规范有序,无占道经营(城市管理部门在商铺门前统一划线,商铺在线内出店摆摊经营,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占道经营) |
15、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违章停车) |
16、各种空中缆线整齐规范、无乱拉乱设、飞线充电现象,广告设施和招牌高度、大小符合标准; |
17、建(构)筑物及依附于建(构)筑物的玻璃幕墙、展板等安全牢固、完好无损;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牢固可靠。 |
18、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等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道路标牌、红绿灯、公共图形标志、公用电话、邮箱、报栏、座椅、窨井等公共设施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 |
19、沿街公共厕所设施完好,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至少有1个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所测路段无公厕则该项不考核) |
20、每隔500米至少能看到1处公共卫生间的指示牌 |
21、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
22、无流浪、乞讨未成年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