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鹤都微交警 更新时间:2021-09-30 11:04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虎伶俐
不文明交通行为
不仅影响城市文明形象
还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自觉摒弃交通陋习
共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道路上总有一些电动车
不按规定道路行驶
而且超长、超宽、超高
今天我们来曝光
三轮车违规载物!
让我们来看看都有谁?
昭通大道与国学路交叉路口
海楼路与鲁甸路交叉路口
技术监督局路口
陡街
学庄路五小路口
昭通大道与国学路交叉路口
珠泉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电动三轮车载物上路,高度从地面起不能超过2米,宽度不能超过车把,不能超过车尾0.2米。
交警提醒:
驾驶人擅自在车辆上搭载超长、超宽的物品,不仅对其他车辆和过往行人存在安全隐患,而且对于驾驶人本人来说,既违反交通法规,也给自身安全带来威胁,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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