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阳新闻

曝光台(第二阶段100+53)| 不文明交通行为曝光—三轮车违规载物(153期)

来源:鹤都微交警  更新时间:2021-09-30 11:04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虎伶俐


不文明交通行为

不仅影响城市文明形象

还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自觉摒弃交通陋习

共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道路上总有一些电动车

不按规定道路行驶

而且超长、超宽、超高

今天我们来曝光

三轮车违规载物!

让我们来看看都有谁?

昭通大道与国学路交叉路口

海楼路与鲁甸路交叉路口

技术监督局路口

陡街

学庄路五小路口

昭通大道与国学路交叉路口

珠泉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电动三轮车载物上高度从地面起不能超过2米,宽度不能超过车把,不能超过车尾0.2米

交警提醒:

驾驶人擅自在车辆上搭载超长、超宽的物品,不仅对其他车辆和过往行人存在安全隐患,而且对于驾驶人本人来说,既违反交通法规,也给自身安全带来威胁,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来 源|@鹤都微交警

投稿邮箱 |2396165898@qq.com



微信扫一扫查看

扫一扫手机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