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阳新闻

曝光台 ‖ 一女子霸道违规停车闹事 被行政拘留10天

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21-08-23 22:07  作者:刘安红 李剑  责任编辑:赵磊明


 2021年8月19日晚,昭阳区紫光小区一业主王某艳强行把车停放在紫光小区三区地下停车出口的消防通道上,影响其它车辆正常进出。面对小区保安和执法人员的劝导,王某艳置若罔闻。在执法人员依法拖移车辆过程中,王某艳态度恶劣,阻挠工作人员执法,被行政拘留10天。


紫光小区

  昭阳融媒记者到事发地采访了事件的当事人,详细了解了事发始末。茹玉迁是昭通铭泰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保安,他向记者讲述了当天事发经过。安茹玉迁说:“他从那边开车来,就停在这个地方。我就告诉他:师傅这里不能停车。是男的开车来,他们是两个人坐车来。女的就说要停在这里,我告诉他们停在这里后面来的车不好管理,那个女的就很霸道,就要停在这里,拿着东西就走了。过了十来分钟,我们杨总在那里,我就过去跟杨总说,这张车是硬要停在这里的,杨总就说拿张纸条去贴掉。我贴了纸条就随手照了相。贴了半个多小时,城管的就来了,城管的问这张车是怎么回事?我就说这张车是硬要停在这里的,开车那个的媳妇就来了,在这个地方指手画脚的指着我,威胁我,她说城管是我喊来的,要叫我把车打开。随后那个女的就是我到哪里追到哪里,这个在视频里面你们看着了。”

保安茹玉迁介绍情况

据茹玉迁介绍,他在王某艳的车辆上贴不能停车的温馨提示后不久,昭阳区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也在巡逻过程中发现了王某艳占用消防车道停放的车辆,便上前劝导她把车开离消防通道,可是王某艳不但不听劝导,还辱骂阻挠执法人员执法。

  昭阳区综合执法局太平大队一中队队员王鑫介绍说:“我们叫她开走,他就说为什么别人能停她不能停。她觉得她是停在自家门口,我们没有权力管她,我们已经告知她这里是消防通道,因为她不听劝阻,执意要停在这里我们才对她的车辆进行拖移。她觉得围观群众很多,我们应该不能把她车拖走,然后我们就组织人墙的方式来拦着她,不让她来影响我们的正常执法。她搀扶她老人过来,老人是在她和我们推搡的过程中,她自己碰到她的老人,老人顺势就躺在地上。因为当时围观群众比较多,一些事实真相有些群众不了解,他们只看到片面的一方面。”

昭阳区综合执法局太平大队一中队队员王鑫介绍情况

 王某艳强行停车占用消防通道,不但自己阻挠执法,关键时候推出年迈的老母亲做挡箭牌,态度恶劣,在母亲躺倒在地的时候,还把责任推给他人,自行报警。

 昭阳公安分局太平派出所二级警长陈继峰说:“2021年8月19日20时许,我们太平派出所接到王某艳报警称在紫光小区其母亲被打。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民警及时拨打110转120,急救车及时赶往现场,把其母亲拉到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救治。经过走访调查,了解到王某艳于2021年8月19日18时许,将一辆黑色宝骏车停放在紫光小区消防通道处,当时保安就已经劝阻,要她把这辆车开走,但是她不听劝阻,停在那里就回家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也在紫光小区这里清理车辆占用消防车辆,综合执法人员要将这辆宝骏车拖走,王某艳发现这个情况后,就多次来冲撞综合执法人员,阻止执法。派出所调查了此情况后,于2021年8月20日零时许,就将王某艳及其老公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调查,王某艳对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第1款第2项之规定,决定对王某艳进行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太平派出所二级警长陈继峰介绍情况

 昭阳区正在创建文明城市,王某艳乱停乱放车辆占用消防通道的行为,不仅与城市文明格格不入,还把自己送进了看守所,在此,希望广大司机朋友要深刻吸取此次事件的教训,规范停车,文明驾车,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保驾护航,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昭阳区综合执法局太平大队副大队长李煜介绍情况

昭阳区综合执法局太平大队副大队长李煜说:“创文创卫工作中,我们根据昭阳区城市管理的相关要求,针对城区主要街道车辆停放及小区车辆停放,主城区车辆停放我们根据合适的位置规划有相应的停车位,针对小区车辆停放管理,物管规范了相应的停车,针对医院和小区的消防通道是禁止停车,我们根据《云南省城市管理条例》和《昭通市城市管理条例》给车主温馨提示,发单告知,第二是采取上锁,如果不听劝说的我们采取强制拖移。”

(昭阳区融媒体中心记者  刘安红  李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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