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云南网 更新时间:2021-05-08 08:43 作者:李义 责任编辑:虎伶俐
近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依据督察情况,指出了昆明在滇池保护治理方面存在的一系列急需整改的重大问题。滇池周边生态环境问题较为突出,不禁让人在扼腕叹息的同时,一欲探究现状背后更深层次的问题。
高原明珠再次被推上风口浪尖,表面上看是过度开发、挤占生态空间的问题,但究其根底,更应该是底线、红线意识淡薄,甚至发展观、政绩观偏差问题。众所周知,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亦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坚持新发展理念、强化环保意识,建设“美丽中国”“绿色家园”是每个人共同的期望和应有的共识义举。这就要求无论是企业还是各级政府,在谋求发展的同时,亦要首先肩负起“匹夫有责”的社会责任,积极保护好共同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
房地产项目与湖争地并非新情况,秦岭违建、腾格里沙漠污染事件、千岛湖违规填湖……之所以这些问题和现象一再出现,根源都在于制度落实不力、秩序失范。虽然我们在环境保护上已经有了比较完善的法令法规,但商人逐利、政府逐“功”的“短见”意识,让很多人铤而走险,或打“擦边球”,或搞“变通”,从而使得一些风险破坏由苗头成为问题、由问题陷入泥淖。
根治这类问题,还要从执行和监管这个“本”上着手,强化制度执行为主线,在各关节点上形成约束风险问题的“组合拳”:一方面,强化制度执行、监管执法,给破坏、污染环境行为罩上制度的“笼子”,并形成“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规矩震慑;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新发展理念和公民社会主体责任意识的宣传推广和责任强化,为生态安全和保护营造“蓬生麻中,不扶自直”的共建、共享、共护的良好氛围和环境。
“众力并,则万钧不足举也。”生态保护虽道阻且长,但行则将至。只有每个人都能“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将生态保护当做“自家事”“当紧事”,将生态破坏当做“门前雪”“瓦上霜”,人人力践生态发展理念,争做环境保护“卫士”,才能让“明珠”拂尘去秽、再绽华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