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21-02-18 11:36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赵磊明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16日至2020年6月19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昭阳公安分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9月8日,区委巡察组向昭阳公安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共昭阳区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对“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重视不够,部分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存在边改边犯的现象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四个意识’树得不够牢,党委领导作用弱化,执行力不强。干部职工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差、集体观念淡薄的问题整改不彻底、不到位。上轮巡察组共发出测评表与调查问卷175套,仅收回79套,收回率仅为45%。在上轮整改中,党委虽要求各参会部门写出投票情况说明,但此问题未认真整改落实,存在‘一写了之’的现象。网安大队自检自查情况报告仅40余字,未引起重视,态度敷衍;盘河派出所、治安大队上轮巡察整改方案制定简单,未责任到人。本轮巡察‘回头看’动员会发出调查表、测评表各133份,收回调查表118份,测评表120份,仍有15份调查表和13份测评表未收回。”的整改情况。
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党委班子及成员自觉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作为建警治警的总方略、立警从警的座右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局领导始终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坚定不移站稳政治立场,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警,进一步增强班子领导力、执行力。加强民警职工思想政治教育,落实好民警思想状况分析报告制度,从大局看问题,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集体观念。二是部门组织召开会议进行检视剖析,部门领导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头雁效应”,就强化对工作的推动落实和跟踪问效力度,对关键环节的督办把控,对重要材料的严格审核把关等问题作检讨发言,以加强日常监管,提高工作要求和标准。内勤民警对各项制度的学习,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增强工作责任心,转变工作态度,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等进行了发言。三是尽管各部门参会人员均上报按要求交回,因调查表和测评表属于无记名,不能查证未收回的表到底是哪些未交。分局巡察整改办要求各部门对未反馈测评表与调查问卷情况进行认真反思,并做出情况说明报分局巡察整改办,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集体意识。
(二)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依然存在。落实‘党费日’制度不严不实,个别党组织党费收缴不及时、管理不规范,警务保障室党支部2020年1至5月党费收缴弄虚作假,支部有会议记录、党费收缴公示等,但实际并未收缴党费。珠泉派出所党支部2020年1至5月所有党员党费均未收缴。2020年4月13日昭阳公安分局党委公示的2019年度党费收支情况,实际支出为11.1287万元,但公示支出为123.3673万元,实际支出与公示支出不一致。”的整改情况。
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对各党支部1至10月党费收缴金额、收缴时间进行自查。按照3000元以下缴纳0.5%,3000元至5000元缴纳1%,5000元以上缴纳1.5%的比例缴纳,确保党费收缴严格按照要求核算;每月第一个工作日缴纳党费(特殊情况除外),杜绝出现表册和党费证上填写日期为月底、季度的情况。对党费收缴台账和党费证填写情况进行自查,确保党费收缴台账按月制作,按月梳理;确保党费证的填写准确及时。二是分管警务保障室和珠泉派出所两个党支部的局领导及时组织召开支部党员会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检查,并对支部书记、组织委员进行提醒谈话,两个支部向分局党委作出深刻检查。警务保障室和珠泉派出所两个党支部将支部党费收缴表册(1至10月)、填写好的3名党员党费证复印件、党费公示(仅10月)的复印件交至机关党委进行检查。三是机关党委对2019年党费的收入和支出进行清理。经查,是因具体负责的工作人员不认真,在梳理党费台账时,没有放入最终版本的公示材料。全年实际支出共计189698.1元(除上缴党费66331外,开支为123367.1元),已由具体负责人员作出情况说明。
(三)关于“‘业务干警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认真’的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1·13’案件卷宗出现多处文字错误,卷宗装订不规范,不同人员笔录混装等情况。”的整改情况。
已整改完成。分局机关纪委召开专题会议,学习领会上级和分局党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学习巡察组反馈整改意见,切实增强做好整改工作的责任意识。结合正在开展的“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从强化思想认识、树立责任意识等方面进行整顿,及时查摆教育整顿中民警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提升民警工作责任心。对“1.13”案件卷宗进行检查,认真组织分析卷宗中存在的失误、错误问题并作出情况说明,同时分管领导对办案民警进行提醒谈话,重新规范装订卷宗。
二、关于“党的领导弱化,四个意识不够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四)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对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重视。2017年至2019年昭阳公安分局党委分工文件,无分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及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纪检组‘三转’不到位。2019年昭阳公安分局党委分工文件中,党委委员、驻分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除负责驻分局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外,还分管太平派出所、永丰派出所、布嘎派出所。”的整改情况。
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分局党委对2020年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的重要文件进行学习,促进党委班子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抓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结合教育整顿工作,各支部认真学习上级决策部署,强化工作作风建设、落实相关制度;督察大队加大督察督办工作力度,确保上级要求落实到位。分局机关党委健全完善分局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加强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按季度专题研究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2020年9月18日召开党委会议,对局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分工,由党委副书记、政委唐贵昕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副政委代顺文分管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委委员、驻分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吴长春负责履行区纪委监委派驻分局纪检监察职责,不负责公安具体业务,不分管任何部门。
(五)关于“对肃清秦光荣流毒影响认识不够到位。在2019年12月召开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暨汲取秦光荣案深刻教训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中,个别班子成员认为自己身处基层,秦光荣案离自己太远,是省部级领导干部的事,与自己无关,对影响的范围、程度及破坏性等方面认识不够。”的整改情况。
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分局机关党委制作对照检查表,送呈党委成员进行深刻反思,从思想上对秦光荣案进行深刻认识,填写对照检查表,主动讲清问题、说明情况,坚决肃清恶劣影响,并谈清个人对肃清秦光荣流毒影响的范围、程度及破坏性等方面的认识。
(六)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缓慢。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应由公安核查各类线索477条,截止2020年6月18日虽已完成线索核查清仓任务,但是还存在深挖力度不够,距离上级‘打深打透’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梳理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和堵塞行业监管漏洞等方面工作力度不够,进展缓慢。刑事案件破案率不高,2019年立案5103起,破案1146起,破案率仅为22.46%;电信诈骗等新型犯罪激增,2019年立电信诈骗案件680起,同比上升211.93%,仅破案1起。”的整改情况。
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按照党委会专题研究讨论疑难案件线索,局党委挂包销号责任等机制,每周由分管局领导带领召开一次线索核查研判会,对工作开展进度缓慢的部门实行催办、通报机制,督促推进线索核查质效。对涉黑涉恶线索自查自纠,逐条开展核查,对所有已侦办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梳理,到目前为止,共接收各类线索959条,由公安机关核查的实为483条,已办结379条,97条正在办结流程中,实际只需核查7条。加强与行业监管部门的协作,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推动行业监管。开展涉黑涉恶案件剖析梳理工作,对发现行业监管问题和漏洞,以执法建议、提示函等形式及时向行业监管部门通报,并将有关问题上报。向运输管理局、司法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等单位发出行业监管建议书、意见函21份。研究制定了《昭通市公安局昭阳分局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昭通市公安局昭阳分局打击和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工作机制》等制度,加大对涉黑涉恶案行为的打击。二是加大案件的侦破力度,组织开展“百日破案”会战,在命案积案攻坚、侵财犯罪打击工作上成效斐然,切实维护昭阳社会大局持续平稳。加大电信诈骗案的宣传防范力度和打击力度。会同市局反诈中心向全省推送551余条、向昭阳区本地推送25条诈骗预警,并全部成功拦截,及时挽回群众经济损失。印制反电诈宣传册20余万册;在“昭阳警方”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发布反电诈宣传知识50余条;利用开学的法制宣传,深入学校进行反电诈宣传。今年1至11月,电信诈骗案件同比少立128起,下降18.88%,破电信诈骗案件12起。
(七)关于“政令不畅,执行力不强。在党委人事调整中,个别被调整人员未按要求到岗到位,不服从安排。2020年3月24日昭阳公安分局文件《关于调整李天秀、王琴两位同志工作岗位的通知》,要求被调整干警3月25日到岗,但王琴同志至今未按文件要求到新工作岗位,严重损害党委权威。”的整改情况。
已整改完成。分管局领导对王琴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指出其对组织安排不服从的错误性。王琴同志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服从组织安排,并于10月初到珠泉派出所上班。
三、关于“党的思想政治建设薄弱,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八)关于“学习教育走过场,思想政治建设薄弱。重业务、轻党建现象严重,学习形式单一,学习内容以传达文件为主,与工作实际联系不够。”的整改情况。
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结合教育整顿学习教育全警覆盖要求,在民主生活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织生活会等会议中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论述、批示指示精神作为“第一内容”“第一议题”,进一步树立民警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规矩意识。分局各部门组织集中学习210余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8次,党委书记讲专题党课1次,组织警示教育学习会议110余次,组织政治轮训两期224名民警参加,共计6天48学时。强化“学习强国”、“云岭先锋”平台的学习效果,处级干部当年“学习强国”不低于5000分,科级及以下民警,当年“学习强国”不低于3000分;干部在线学习科级干部不低于50分。各支部对每个月要进行的学习专题进行计划,并将专题学习研讨计划报送机关党委。
(九)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思想认识不到位。2019年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对上轮巡察反馈问题,多数班子成员未主动认领,除1名班子成员对自身发现问题作说明外,其余班子成员均为无巡察反馈问题。2019年5月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刑侦大队支部金荣斌与刘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及整改情况内容完全雷同,周顺明与马灿基本雷同。”的整改情况。
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11月20日,分局召开了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班子成员深刻检视问题,对巡察反馈问题根据自身或分管部门主动认领,分析存在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提出在下次民主生活会上对整改情况等进行说明。二是刑侦支部对全体党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再检查,支部及巡察中发现问题的民警向分局党委做出深刻检讨,并写出自检自查报告。全局各支部对本支部民警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自检自查,杜绝再出现雷同情况。各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再次强调要求,坚决不允许出现雷同情况等。机关党委要求各支部,若再出现抄袭雷同的,将在支部年度党建考核总分中扣10分。
(十)关于“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到位。主要领导先定‘调子’,其他班子成员未开展讨论。2018年2月5日党委会议记录,研究对‘一标三实’采集工作和小龙洞派出所违纪人员调查处理时,在党委书记王文生同志发表意见后,大部分党委班子成员均表示同意或无意见。”的整改情况。
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严格落实到位议事规则,认真执行《昭通市公安局昭阳分局党委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试行)》,凡属“三重一大”的问题,都必须由党委集体研究决策,决不允许任何人凌驾于党委以上。在党委会上坚持充分讨论、充分发表意见,确保各项决策人人发言、事事表态,严格执行党委书记末位表态制度。
(十一)关于“队伍建设教育和管理不到位,担当精神不强。机关人员臃肿,人浮于事,基层派出所普遍存在警力不足情况;田坝、炎山、大寨、青岗岭、盘河派出所等在岗民警不足5人。16个部门负责人职务不明确,处于主持工作、协助工作状态,一定程度影响了工作积极性。部分民警因违纪违法受处理,未及时开展教育和疏导,整个公安队伍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干事越多错误越多’的消极思想,怕事、躲事现象严重。”的整改情况。
部分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机关党委结合万名党员进党校暨政治轮训要求,与市委党校函接,认真制定学习内容,围绕创新理论、党建实务等主要内容进行培训,努力提升守信念、讲奉献、讲担当的精神。全年完成每期3天24学时的“万名党员进党校”2期,共培训党员220人。深入挖掘分局队伍历年来涌现的模范民警和个人先进事迹编订成册,以先进促后进,激励引导全体民警忠诚履职、为民服务、担当作为,在队伍中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通过开展“三亮三比”活动,寻标对标达标创标,弘扬敬业奉献精神,进一步激发全警“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意识。二是为精简机关警力,优化派出所警力配置,缓解派出所警力不足的压力,已制定《昭阳公安分局机关警力下沉派出所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待经过党委研究后将机关部分警力下沉到派出所。12月,将新招录的8名民警分配到田坝、炎山、大寨、盘河、大山包等派出所。三是对分局各部门负责人职务等进行梳理,积极向区委组织部汇报,协调沟通,尽快明确相关部门负责人职务。四是强化队伍思想政治教育,严格执行《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民警干事创业实施办法》,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精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落实好《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对恶意投诉、虚假举报、诬告陷害民警的违法行为,依法坚决予以打击处理,坚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
四、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意识不强,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公务用车、财务管理等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十二)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虚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委主体责任缺位、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任务分解、推动落实、检查考核均交由纪委负责实施,党委处于‘只挂帅、不出征’的状态。”的整改情况。
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党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认真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统筹结合,做到业务工作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明确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一月一抽查、一季一清单的工作机制,切实强化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建立重点工作考核制度,由党委带头抓考核,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及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醒制度,党委定期带头分析研判队伍现状,分层级建立主体责任清单,以压实工作责任为抓手,明确责任领导及责任部门,从责任承诺、约谈训诫、述责述廉等层面着手,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夯实责任。
(十三)关于“纪委监督执纪能力弱化,业务不熟,办案程序不规范。‘1·13’案卷宗内《初步核实呈批表》无承办部门、分管领导、纪委书记、同级党委书记审批意见,填表人无签字;《初核报告》无调查组人员亲笔签字;《初核报告》中直接建议给予党纪处分,与《审查调查报告》意见建议‘混为一谈’。”的整改情况。
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机关纪委召开会议,认真分析,加强民警作风建设,强化纪委民警业务素质,加强对民警纪检业务知识的培训,进一步提高民警办案能力和水平。对“1.13”案件卷宗对照检查,严格按照纪检案件规范进行整改。对机关纪委办理的其他案件全面检查是否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及时整改完善。
(十四)关于“部分基层组织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化,群众观念淡漠,存在 ‘门难进、人难找、事难办’的现象。巡察组巡察期间到凤凰派出所走访,门卫处长达20分钟无人值守,群众办事车辆禁止进入单位。巡察组进入派出所亮明巡察身份后,分别至值班室、办公楼四楼、三楼寻找相关领导,除询问反馈教导员在三楼办案外,无人帮助联系,态度生硬冷漠。”的整改情况。
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民警宗旨意识教育,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集中整治。加强网上督察和现场督察,对群众“服务满意度”测评及时跟踪问效,在所有窗口部门安装“服务满意度评价器”,常态化宣传12389举报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倒逼已出台的整改措施落地落实。二是凤凰派出所召开专题会议,认真查摆分析队伍建设、值班备勤、服务群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向分局党委作出深刻检查。分管领导张玉良副局长对所长白孝邦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对派出所队伍加强管理,确保不能再发生类似情况。
(十五)关于“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廉政风险突出。在制作广告宣传、采购办公家具、报销装修费等,报账凭证中无询价资料、中标会议记录、合同等附件资料。2019年4月,购买办公家具3.738万元,无政府采购相关手续;2018年6月,装修周峰警务室9.1322万元,无询价文件,无中标会议记录。部分暂存款中存在挂账时间长、且金额较大。如:经侦大队2005年暂扣传销款42.84万元,保证金3.3132万元;刑侦大队2013年扣押非法所得2.09万元;凤凰派出所2011年收取暂住证押金5.1991万元。”的整改情况。
部分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清理,出台新的财务管理规定,废止旧的财务管理规定,使财务管理制度更加健全、更加完善,确保有一套健全完善、行之有效的财经制度规范运行,减少廉政风险。目前已制定出《昭通市公安局昭阳分局财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分局财务管理,加强制度建设,拟聘请财务审计公司对分局财务进行业务指导,做好财务问题整改。二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按照《云南省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规定的采购项目,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按程序报批、按规定完善手续。已对能补的合同、询价表等进行补充完善,并对所有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要求财务人员在以后的审核过程中严格按要求进行审核,不合规,手续不完善的一律不予审核报销。三是对全局暂存款进行清理,理清来龙去脉,各经办部门写出情况说明,不符合规定的立即进行整改。因聘请了财务公司对分局财会工作进行指导,一些账目还在清理中,待清理后及时上缴国库。
(十六)关于“队伍监督管理宽松软,纪律松弛,作风漂浮,民警违规违纪问题仍然突出。6月1日上午9时10分至9时40分抽查工作人员在岗及考勤情况,部分民警在此时间段才陆续进入单位上班。巡察组于6月3日上午8时45分至9时到食堂抽查,仍有部分民警吃早餐,且《昭阳分局汉族食堂管理制度》中规定早餐时间为8点至9点。2019年以来,有24名民警因违反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整改情况。
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对队伍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形成调研报告提交党委。以典型案例为素材,编订警示案例汇编,下发全局开展警示教育。设立了教育整顿征求意见箱和民警违纪违法举报箱两个意见箱接受群众意见72个。通过发布典型案例通报、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方式,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结合教育整顿,召开了“汲取李彪、杨荣兴严重违纪违法案深刻教训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拍摄了一部基层民警好家风微视频、进行了一次廉政家访,以案促改、正本清源。二是对当天迟到民警进行全局通报,要求个人写出书面情况并经部门领导、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报送。进一步强化纪律作风,严格上下班制度,加强日常上下班考勤的督察。三是将食堂用餐时间规定为早餐就餐时间07:30至08:30,午餐就餐时间12:00至13:00,晚餐就餐时间18:00至19:00,并严格执行。四是对受处分民警部门开展提醒谈话,由分管局领导对部门主要领导进行提醒谈话,部门主要领导对被处分民警进行提醒谈话。各部门切实开展廉政风险分析、排查、防控工作,认真落实队伍苗头隐患排查及约谈机制,将苗头隐患及时解决在萌芽状态。对重点要害岗位民警,针对性地加强纪律教育,把教育预防监管等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结合教育整顿,通过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专项整治、民警职工辅警违纪违法专项整治和廉政风险清理排查等专项工作,民警职工主动向局党委说明问题的21人。纪检部门主动作为,积极认真履职,坚决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常管常严。分局积极协调区纪委监委,坚持铁腕治警不动摇,现已给予纪律处分13人,问责处理5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0-2121784;邮政信箱:昭通市昭阳区团结路西延长线163号昭通市公安局昭阳分局政治处;电子邮箱:zygafjzzc@126.com。
中共昭通市公安局昭阳分局委员会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