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20-12-02 17:37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赵磊明
为进一步做好昭阳区河湖管理与保护工作,保障河道行洪及堤防安全,保护河道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河湖功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云河长办发〔2019〕5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区22条规模以下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情况公示如下:
一、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公示名单
昭鲁大河、冷水河、大关河(盘河)、玉龙小河、沙坝河、狮子河、黑石河、龙潭河、大寨子河、苏甲河、桃源河、布嘎河、利济河、乐居小河、秃尾河、玉碗河、虹桥河、咕噜河、铜厂河、永丰河、青岗岭河、锈水河。
二、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标准
(一)有堤防且已达到防洪标准的河流。对于有堤防工程的河段,河道管理范围线沿堤防工程管理范围的外缘线划定。堤防工程管理范围的外缘线一般指堤防背水侧护堤地宽度,1级堤防防护堤宽度为30~20米,2、3级堤防为20~10米,4、5级堤防为10~5米。
(二)有堤防但未达到防洪标准的河流。对于河流现有堤防,但未达到防洪要求,按照管理需求、现状堤脚线、背水侧护堤地宽度、历史洪痕等综合因素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线。
(三)管理需求较高的无堤防河流。有治理规划的,按规划设计断面确定的堤脚线为基准线,根据堤防等级以护堤地边界线作为河道管理范围划定依据;无治理规划的,根据管理要求、建国以来的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设计洪水位综合确定管理范围线。
(四)管理需求较低的无堤防河流。根据管理要求、建国以来的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设计洪水位综合确定管理范围线。对于无法开展洪水调查工作的河段,根据河道实际情况,采用常年洪水位结合管理要求综合确定。
现将已完成划定的22条河道管理范围进行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征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示后,以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意见。具体相关成果可到昭阳区河长办查询(环西路板板桥巷59号)。
公示时限:2020年12月2日至2020年12月8日
联系电话: 0870-2131332
电子邮箱:ztszyqh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