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20-11-24 16:53 作者:刘辉 邓小娇 责任编辑:虎伶俐
近期,昭阳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李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昭阳城区多个路段行驶,先后与多辆车辆相撞,共造成2人受伤,11辆车受损。经事故责任认定,李某承担上述事故全部责任。经鉴定,李某作案时血夜酒精含量达225.9mg/100ml。李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和连续冲撞,多次发生交通事故,已经严重危害到公共安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酒驾之后事故多发有很多原因: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痹作用,行动笨拙,反应迟钝,操作车辆能力降低;饮酒后注意力分散,判断能力降低,对光、声的反应的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行车安全间距与速度,不能准确接收和处理路况信息;饮酒后会使人视像不稳,色觉功能下降,视野减小,不能发现和领会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标线,难以发现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喝酒后,在酒精刺激下,感情易冲动,胆量增大,往往做出冒险的事情等。
酒后驾车危害后果巨大,看看酒后开车那些恐怖的成本:行为上可能触犯《刑法》,要承担刑事责任,失去人身自由;酒驾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伤亡的可能面临高额的经济赔偿;酒驾醉驾可能影响个人信用记录,影响到贷款、消费等活动;不能报考国家公务员,公职人员还面临党纪政纪处罚,当兵或报考军校无法通过政治审查等等,危害无穷。
酒驾不仅损害他人的利益,也损害自己的利益,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为了道路交通安全,昭阳区检察院检察官提醒广大驾驶人:“饮酒勿开车,开车勿饮酒。”
(通讯员 刘辉 邓小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