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进口冷链食品,国务院出手了!
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20-11-11 10:17 作者: 佚名 责任编辑:赵磊明
日前,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方案要求,实现全流程闭环管控可追溯,最大程度降低新冠病毒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在进口冷链食品首次与我境内人员接触前实施预防性全面消毒处理。
- 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按规定作退运或销毁处理。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海关部门组织指导督促查验场地经营者或进口企业,对进口冷链食品的集装箱内壁、货物外包装实施消毒。
- 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过程中,承运企业不得开箱。冷库接受进口冷链食品时,应如实记录并核对集装箱号及铅封号,做好货物的出入库记录,相关资料和记录应至少留存2年。
- 对从口岸放行的进口冷链食品,在社会冷库或企业冷库倒箱过车、入库存储前,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查验货物所附的消毒证明,如未消毒,则在掏箱卸货时,对该批货物的集装箱内壁、货物外包装实施消毒。
- 进一步完善追溯管理,做到所有进入市场的进口冷链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关于印发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的通知
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
为切实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海关总署会同交通运输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研究制定了《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已经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2020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