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网 更新时间:2020-09-19 21:15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虎伶俐
北京半程马拉松心脏骤停者经志愿者使用AED成功获救,上海一名大学生体测倒地成为全国高校校园内AED急救首例成功案例,合肥高铁南站先后使用AED成功施救2人……近年来,一种被誉为“救命神器”的设备——“自动体外除颤器”(简称AED),逐渐进入人们视野。
统计显示,我国每年心源性猝死者多达55万人,相当于每天有约1500人因此离世。心源性猝死的“黄金抢救时间”只有3-5分钟,AED可自动分析心脏骤停患者心律,指导施救者实施电击心脏复苏,大大提高抢救成功率。然而,相对于心源性猝死多发,AED的配备数量却相形见绌,面临普及难题。
首先是价格门槛,每台AED价值2万-3万元,每两到三年需要更换一次电池,还有检修和维护成本等,国内一些城市只是少量试点投放。比如,广州全市243个应急站,只有部分站点配备了83台AED。按照国际上每10万人应配备100AED的标准,常住人口上千万的广州,配备缺口显而易见。管中窥豹,公共场所AED严重不足,是许多地方的尴尬。
由于“可见率”不高,很多人仍不知道AED是什么。一些人虽然对它有所耳闻,却没见过其真容。还有一种吊诡情形——因其“金贵”,怕人“乱动”,有的公共场所干脆把AED锁起来,令本就稀少的“救命神器”沦为“尘封的花瓶”。这不仅令人遗憾,危急时刻更可能耽误救命。
对于AED,还有人表示“不会用,不敢用”。这表明,许多人没接受过相关培训,尽管某些公益组织和机构做了一些工作,但公众应急救护知识普及仍然缓慢,没有形成规模效应,义务教育乃至高等教育纳入相关急救内容是大势所趋。
“后顾之忧”更不容回避。有人担心,救人不成反引纠纷。这牵扯技术问题,关乎道德伦理,涉及法律判断,难免影响人们遇到他人危难时的选择。
由此可见,普及推广“救命神器”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层面发力。专业人士呼吁,通过立法的形式,将AED确立为一种公共基础设施,使其成为公共场所“标配”,管理者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同时,应由政府牵头,联合社会力量,努力加大资金投入,不断提高AED的配备数量。对公众广泛普及急救常识,将急救课程纳入学校教学范畴,使“生命教育”落到实处,更不可或缺。《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和实践要有机统一,力挺凡人善举,弘扬社会正能。对受损害一方,可通过司法救济、社会慈善等帮扶,体现人道主义。
践行生命至上,我们期待AED挽救更多宝贵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