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20-05-14 08:55 作者:罗瑜 责任编辑:虎伶俐
“你此次因落实重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本应给予党纪处分,但是综合考虑你日常工作表现良好和接受调查期间积极配合,现决定给予你诫勉谈话,并通报批评,你本人有意见吗?”
“感谢组织对我的关怀和信任,给予我任何处分我都接受,今后一定汲取教训,认真落实各项工作……”
这是昭阳区纪委监委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实现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昭阳区纪委监委坚持宽严相济、综合把握,充分践行“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积极贯彻“治病救人”的工作指导,把从严执纪问责与从宽容错纠错有机统一起来,把关心关爱干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让执纪问责严字当头、宽严适度。
在问题线索管理方面,昭阳区纪委监委对各类问题进行分析分类,区分不同类型。对来信来访、明察暗访、检查考核和纪律审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以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提醒有关人员和单位及时纠正和整改,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小错误变成大错误,充分给予改正错误的机会,体现执纪问责的“宽”;对严重违规违纪或不知敬畏、屡教屡犯的个人和单位,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原则严肃处理,体现执纪问责的“严”。
据悉,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60人,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115个,占比71.9%,同比增长310.7%。
“纪检监察需要宽严相济,既要避免‘严过头’,对待一切错误都‘一刀切’‘一棒子打死’;也要避免‘暗中松绑’,执纪监督‘看人情’‘开后门’,实现宽之有据、严之有理,让执纪问责更有‘信服力’。” 昭阳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通讯员 罗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