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20-02-24 08:31 作者:昭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责任编辑:赵磊明
第6号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秩序恢复”部署要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即日起有序组织全区重大项目复工复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导责任
(一)责任人:
1.交通建设项目: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费忠平;
2.市政建设项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陶思茂;
3.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项目:区委常委、区城管委主任刘兴发,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陶思茂;
4.水电硅项目:区委常委、区城管委主任刘兴发
5.水利建设项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张兴;
6.学校建设项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柯大林;
(二)工作职责:负责统筹研究推进全区重大项目复产复工各项工作,督促行业部门和参建企业分别履行好监管责任、主体责任。
二、监管责任
(一)责任人:
1.交通建设项目:区交通运输局局长和葵;
2.市政建设项目:区城管委副主任马玉敏、区住建局局长黄延安、区综合执法局局长刘江;
3.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项目:区住建局局长黄延安、区综合执法局局长刘江;
4.水电硅项目:区政府办主任李林森;
5.水利建设项目:区水务局局长刘刚;
6.学校建设项目:区教育局局长曹玉树;
以及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乡镇长(行政主任)。
(二)工作职责:负责履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参建企业履行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主体责任。
三、主体责任
(一)责任人:参建各企业(项目)法人或负责人。
(二)工作职责:负责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工作措施,建立完善工作台账,配备消毒液、测温枪、温度计等物资,为员工配发口罩等必要防护品,严格执行上班佩戴口罩、体温检测筛查、分餐轮餐制度等要求,确保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防控物资到位、防疫措施到位、人员管控到位。
四、人员管控要求
(一)对疫情防控重点地区返岗人员经CT检查正常、核酸检测阴性即可复工。
(二)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返岗人员经体温检测或体检正常即可复工,并按照5%—10%的比例随机开展核酸抽检。
(三)对本地返岗工人经体温监测正常即可返岗复工。
特此公告。
昭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