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9-10-12 09:35 作者: 刘琪 曹玉彦 王碧瑾 责任编辑:赵磊明
10月11日,区人民法院“阳光司法”活动巡回法庭在苏甲乡现场开庭审理了昭阳区首例“控辍保学”案,三名拒送子女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家长成了被告。
在审理现场,苏甲乡人民政府作为原告,将已经送达《履行义务教育责任催告书》后仍拒送适龄子女入学的余某、马某和王某三人告上法庭。经过庭审,余某、马某和王某对其拒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事实予以认可,并认识到自己错误行为。通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3名被告将于15日内送子女返校读书。
在庭审过程中,法官以案释法,向旁听人员宣传了《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并告知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通过公开审理、以案释法的方式,有效扩大了控辍保学工作的宣传和影响作用,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现场群众纷纷表示,今后要主动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督促和引导孩子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
苏甲村5组村民陈庭金说:“现在读书条件又好,又不收学费,还要供营养餐。我们家长就应该尽力把小孩送到学校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也是为了孩子的将来更好。”
苏甲乡有关部门表示,将继续结合脱贫攻坚工作,以法律手段控辍保学,确保在教育扶贫路上“一个都不能少”,全力保障适龄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
苏甲中心校校长夏林介绍说:“我们苏甲乡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都很重视控辍保学工作。今天通过法庭的这种审理,更加大了宣传的力度。在我们学校也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和保学的工作,我们最终目标就一个:不让一个学生辍学。”
(昭阳区融媒体中心记者 刘琪 曹玉彦 实习记者 王碧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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