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9-08-14 08:03 作者: 佚名 责任编辑:赵磊明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8月29日至9月23日,区委第九巡察组对昭阳公安分局进行了巡察。2019年2月25日,区委巡察组向昭阳公安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共昭阳区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一)关于“‘四个意识’树得不够牢,党委领导作用弱化,执行力不强。干部职工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差、集体观念淡薄。巡察组共发出测评表与调查问卷175套,仅收回79套,收回率仅为45%;抽查发现乐居派出所未按要求张贴巡察公告”问题的整改情况。
分局党委着力加强班子自身建设。班子及成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不移站稳政治立场,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进一步增强班子领导力、执行力和战斗力。制定了《中共昭通市公安局昭阳分局委员会关于全面加强班子建设工作意见》,进一步从制度上规范党委班子建设。各支部党员在3月的支部大会上对巡察整改意见中的大局意识、集体观念不强等问题谈认识和感想。各部门对未反馈测评表与调查问卷情况进行了认真反思,均写出情况说明。同时,乐居派出所针对为张贴巡察公告的问题向分局党委作出了深刻检讨。
(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隔靴搔痒、避重就轻。2017年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批评意见清单中,13位班子成员间相互提的批评意见没有直指间题,全是工作建议;2017年度分局党委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表中,职工对13位局领导从六方面所提的意见和建议全部相同、内容简单”问题的整改情况。
分局党委坚持把民主生活会作为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作为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依靠领导班子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重要方式。严格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实现党的正确领导,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严格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意见清单直接指出问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开展批评,大家相互谈问题,说不足,实事求是,坦诚相待,不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相互批评不遮遮掩掩、轻描淡写,真正达到一针见血、辣味十足、“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今年民主生活会,通过向区直各部门、分局内部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以找准找实存在问题。对班子征求意见建议8条,对班子成员征求意见1条。并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反馈给班子成员进行对照检查。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的思想建设薄弱。学习教育走过场,学习笔记弄虚作假,应付检査。査阅党员学习笔记时发现,多数党员学习笔记不足五千字”问题的整改情况。
党委班子和班子成员加强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制定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今年以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均指定党委成员结合学习主题进行发言,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同时,各支部制定学习计划,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的要求开展好支部学习。组织参加省厅、市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暨云警大讲堂、昭通公安大讲堂4场300余人次;各支部组织学习40余次。要求每名党员年内完成一本读书笔记,并将完成情况纳入党建考核。全局民警职工下载使用“学习强国”APP进行理论学习,掀起学习热潮。
(二)关于“廉政谈话和交心谈心记录弄虚作假、走形式。2017年3月15日大山包派出所所长李福坤与本所民警郎启招、邹飞、王林梦进行廉政谈话记录,三位民警回答内容记录完全相同;2017年3月20日与8月20日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明奎与守望派出所领导班子两次廉政谈话记录内容一致;2018年1月11日,党委委员代顺文与民警李关云、冷崇磊、李福坤三名同志党风廉政建设交心谈心记录相同,谈话内容单一、应付检查”问题的整改情况。
各部门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上级和分局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文件和要求,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提高思想意识。对廉政谈话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并写出自检自查报告,确保不走过场,不弄虚作假。分局纪委根据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细化季度责任清单,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开展1次廉政谈话;各部门主要领导与部门民警每季度开展1次的廉政提醒谈话。目前分局各党委成员、部门领导已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切实开展了一季度廉政谈话。针对反馈意见,分局纪委对党委成员李明奎、代顺文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存在问题的派出所所领导、民警向分局党委做出深刻检讨,书面检查材料交整改办存档;同时分管局领导对部门领导、民警进行提醒谈话。加强对廉政谈话工作的指导和培训,明确廉政谈话的要求、内容及开展方式,杜绝谈话内容单一、应付检查等问题的出现。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一)关于“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党委未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以分局‘例会’代替党委会研究党建工作的问题。2015至2018年8月党委共召开46次党委会和2次党委扩大会议,会议记录中均未查阅到专题研究党建工作记录”问题的整改情况。
分局党委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把党建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今年起,党委根据党建工作实际,每季度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一次。目前,第一季度已专题研究2019年党建工作重点和党建考核办法。
(二)关于“基层党建薄弱,存在‘虚’、‘ 空’、‘飘’问题。抽查的洒渔、苏家院、太平派出所大部分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痕迹资料不全,均未查阅到2016年2017年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痕迹资料”问题的整改情况。
分局纪委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分局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严格执行季度考核。今年一季度考核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纳入,杜绝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虚”、“空”、“飘”问题,同时规范党风廉政建设台账的建立,杜绝痕迹资料不全的现象发生。党委班子成员每半年与分管部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1次,每季度听取分管部门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各部门每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每季度开展1次警示教育,组织1次梳理查找本部门廉政风险工作,建立健全落实针对性管控措施。对巡察反馈存在问题的洒渔、苏家院、太平派出所向分局党委做出深刻检讨;同时分管局领导对洒渔、苏家院、太平派出所所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三)关于“组织意识淡薄,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不到位的问题。查阅资料和谈话了解到,分局领导以一名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分管部门党支部活动较少”问题的整改情况。
党委会上,对党委成员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再次要求和强调。修改分局《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要求党委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活动一年不少于8次,讲党课一年不少于1次,并纳入各支部党建考核。今年以来,党委召开民主生活会1次;党委班子成员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30余次。
(四)关于“党支部违规改选支委。2017年5月19日刑侦大队支部改选支委时,违反规定由支委候选人曹良琼作为监票人、支委候选人钟桂作为唱票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季度党员大会上,各支部进一步加强支部活动流程学习,尤其是改选支委的各项要求必须熟悉。分局党建考核办法把支部改选作为一项内容进行考核。违规改选的刑侦支部对违规改选问题进行了自查并作出情况说明。2018年4月12日,刑侦党支部根据支部换届选举要求,严格按照程序已进行了换届选举,7名支委委员正常履职,未发生变动。同时,刑侦支部开展专题组织学,熟悉支部工作流程。
(五)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交警二大队支部缴纳党费登记表多份重复,无汇总台账,分局机关及基层所支部均未公示党费收缴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分局党委以严格落实“党费日”制度为抓手,不断强化党员民警的党章意识、党性意识和组织观念。党委班子成员、支委成员带头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各支部组织委员认真履职,督促党员民警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支部上缴党费有单据,按时公示党费收缴情况,切实规范支部党费缴纳台帐。同时,一季度党建考核加大对党费收缴情况的考核力度。交警二大队党支部组织集中学习“党费日”制度及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等规定。指定专人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按照收缴党费标准,每月认真核算各党员上缴党费数额,各党员按时、足额到党支部党费收缴负责人处上缴党费并签字。
(六)关于“党委会议记录不规范、不严肃。三年来召开的48次党委会会后均无参会人员签字确认,有21次党委会记录无会议记录人”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了《昭通市公安局昭阳分局党委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试行)》,对党委会程序,会议规范记录等做了规定。今年的党委会议记录均在散会后第一时间要求参会党委成员进行签字确认。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一)关于“业务干警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认真。2017年12月14日分局在开据‘解除强制隔离戒毒证明书’和‘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中,当事人夏文江的身份证号及户籍住所地与分局2016年3月18日开据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当事人夏文江的身份证号及户籍住所地不同,相互矛盾”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昭通市公安局昭阳分局执法规范化建设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全面推进队伍建设管理工作,强化监督管理。要求全体民警职工切实强化勇于负责、恪尽职守的责任担当;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严格落实工作要求。各部门召开会议,认真查摆部门和民警存在问题,着力解决民警职工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认真等问题,并写出自查报告。各办案部门对法律文书中不规范行为进行了自检自查,并写出报告。凤凰派出所针对巡察组提出夏文江案件文书出现错误问题,对案卷进行查阅,发现当时办案民警在办理时因疏忽大意,复制粘贴为同案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和户籍地。凤凰派出所就此问题召开会议,分管党委成员对全所民警进行提醒谈话,加强工作责任心教育,并要求办案民警作出情况说明。
(二)关于“分局纪委审计室作风不严不实,工作不严肃认真,张冠李戴。2016年3月分局纪委审计室在对龙泉派出所所长代顺文离任审计工作中,在审计工作底稿、被审计部门承诺书、离任审计专项报告、审计意见、公示等记录中,本应是审计龙泉派出所所长代顺文同志的内容却标注为审计太平派出所所长蒋仕新的内容,各项文书内容矛盾重重;2016年3月23日,分局纪委审计室在对珠泉派出所财务进行审计时,有审计情况结果,无审计小组人员签名”问题的整改情况。
纪委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强化民警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紧紧围绕服务中心、服务党委决策的工作目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及公安离任审计、任中审计、专项审计工作。对负责当年审计工作的民警进行责任追究,给予民警唐铭、潘涛通报批评,同时由纪委对其进行提醒谈话。开展警示教育,利用典型事例中对民警、领导干部的追责问责的教育警示,让民警汲取深刻教训,自觉加强工作作风、思想作风的改进以及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分局纪委认真组织分析工作失误、工作错误的问题,分析原因和提出工作建议,结合工作职能制定工作计划,修订和完善工作制度,全面提升公安审计工作的水平。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一)关于“制度执行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风险防控意识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分管党委成员对警务保障室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对警务保障室主要领导就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进行提醒谈话。警务保障室召开财务人员培训会,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会计法》,加强财会人员工作作风教育,业务能力培训,提高财会人员工作责任心和业务素质。对分局财务工作进行自查,并就下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作出明确要求,制定了《昭通市公安局昭阳分局财务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管理,高效运转,杜绝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二)关于“项目工程手续不完善。2017年分局建设的旧圃公安监控系统UPS采购项目及旧圃公安审讯室录音录像系统采购项目,项目合同及竣工验收表手续不全,甲方均无签字盖章;分局六个派出所两千多万融资代建合同无合同订立时间”问题的整改情况。
查阅财务档案,对项目工程手续不完善的进行整改。目前,UPS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完善了各项手续;分局六个派出所代建方云南城投公司,已将有合同订立时间的合同进行了复印并附件。下步,将对所有项目建设进行清理,完善工程项目建设手续。
(三)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2017年1月19日(凭证号02-0011号)报销经费43140元经费,未按分局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审批经费结算书,无部门领导和警务保障室领导签字”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经费报销制度,财会人员在审核时对不规范,签字不全的一律不予报销。对无部门领导和警务保障室领导签字的已按要求补齐。
(四)关于“财务账簿登记不完整。2017年度已装订好的明细账簿,零余额额度明细账,账页只装订到了九月份,缺少10、11、12三个月账页”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照财务相关规定,已完善2017年各类明细账,同时对2018年明细账进行了检查核实,确保完善。
(五)关于“职工工伤报账用白纸领条、未附报销依据说明。2018年7月单位报销陈灿10412.94元、丁婷婷报销43098元工伤医疗费,(07-0027凭证)时,白纸领条,无相关依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经费报销制度,到财务领取报账费用时必须附相关依据并按分局报账制度逐一审批签字存档。对未附报销依据,写白纸领条的,报账人员已提供报账依据,并复印存档装订。
(六)关于“未按会计基础规范处理账务。2016年9月30日,记账凭证(09-0010号)中,多项经济事项在一个记账凭证中多借多货,同时记账”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规范会计基础账务,按照记账要求对指出的问题和错误及时纠正。下一步,分局将联系财政部门和软件公司对分局财务账户进行细化分类管理。
(七)关于“未按政府采购手续购置办公用品。2018年2月28日,法制大队报销办公用品费用20688.92元时,无装订机、碎纸机的政府采购手续,无领导签字”问题的整改情况。
分局已联系政府采购中心,补办采购手续。今后,分局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按照《云南省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规定的采购项目,严格按程序报批、按规定完善手续。
(八)关于“报账手续不全。如:2018年2月28日警务保障室报销食堂用菜费用2000元时,无领导签字,所附购菜清单无数量、单价”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财务报账制度要求,对报账项目严格审核,对手续不全,附件清单不明的,不予报销并责令整改。对手续不全的,报账人员和蔬菜供应方已补齐采购清单。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一)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虚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缺失,弄虚作假。2016年青岗岭派出所和盘河派出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内容一致;2016年守望派出所指导员阮豪和小龙洞派出所指导员汪宗礼述廉述责报告互相抄袭;2017年苏家院派出所与土城派出所、旧圃派出所和洒渔派出所、风凰派出所和警务保障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内容相同;2017年盘河派出所指导员杨俊、渔洞水库派出所所长褚人林与苏家院派出所指导员耿和述廉述责报告互相抄袭;太平派出所党支部党员李斌和卯桦2018年上半年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内容相同”问题的整改情况。
分局纪委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清单,明确党委班子、党委成员、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项要求。党委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每季度听取一次分管联系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督促分管部门认真落实局党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各部门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会议,分析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的工作措施、方法进行安排部署,工作责任到人。分局纪委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纪律作风有关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采取工作提醒、不定时收取、检查、督察、指导党委和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过季度考核,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充分运用考核结果,加强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将各项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2019年3月28日,分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会议,全面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就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并层层签订责任书,将从严管党治警责任分解落实。巡察反馈中存在问题的部门和民警向分局党委作出深刻检讨,书面检查材料交纪委存档;分管党委成员对部门主要领导和民警个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各部门(支部)上报党风廉政建设、党建等材料,必须由分管党委成员签字审批。纪委、政治处加大审核力度,对不符合要求,内容雷同,抄袭网络材料的进行通报,并责令进行整改。在今年的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中,44个支部书记的述职报告不符合要求,政治处全部退回重写。4月9日至4月20日,按照区委组织部要求,在各支部开展网络文档下载使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杜绝出现直接下载使用网络文档。
(二)关于“对基层干警队伍监管不力,违规违纪问题突出。2015年以来,基层派出所累计29人因违反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占全局受处分37人的78.37%”问题的整改情况。
分局纪委针对全局违规违纪问题写出专题调研报告,待提交党委通过后,针对全局队伍实际,研究、制定完善队伍管理措施、制度等办法。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纪律作风有关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各党委成员到分管部门召开会议进行分析研究,切实开展廉政风险分析、排查、防控工作,建立健全落实针对性管控措施。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事项及其他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或者风险点高的岗位和个人,落实好谈话提醒制度,将发现的苗头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强化党委、部门对民警的监管力度。认真落实《昭通市公安机关队伍苗头隐患排查及约谈工作规定》,各部门坚持每两月排查一次,每季度梳理查找本部门廉政风险工作,建立健全落实针对性管控措施,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年内开展一次作风建设自查自纠活动,对执法办案、行政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严查处,及时曝光。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0-2121784;邮政信箱:昭通市昭阳区团结路西延长线163号昭通市公安局昭阳分局政治处;电子邮箱:zygafjzz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