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

昭阳交警重拳整治“高噪音”车辆 净化城区交通环境

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9-06-05 09:38  作者:马䶮 李璇 张及俊  责任编辑:虎伶俐

 未见其车先闻其声,一段时间以来,在昭阳城区一些“炸街党”驾着“高噪音”车辆出没,刺耳的噪声不仅影响了市民的工作、生活,还存在极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对此,昭阳交警重拳整治,对这些违法违规行为人进行严厉处罚。

整治现场

说起“高噪音”车辆,广大市民很无奈,纷纷表示,好端端地走在路上,突然被身边的“轰鸣声”吓一跳,有时这种“噪音”就像物品 “爆炸”一样。据了解,噪音会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严重时甚至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如引发心血管疾病、内分泌疾病、噪声性耳聋等。交通噪音还会影响到公路沿线群体的工作、生活和学习。

据昭阳交警一大队指挥中心主任陈家林介绍,今年五月安排了集中专项治理,交警一大队查获了“高噪音”车辆13辆,都进行了严厉处罚。在高考来临之际,陈家林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为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宁的环境。他说,对于“高噪音”车辆,很多情况存在改装发动机、改装排气系统的行为,交警部门查获这些车辆,将按照改装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实施严重的处罚,如果涉及其它违法犯罪行为,一律移交相关部门从严从重处罚,从而遏制城区飙车行为或者“高噪音”行为的蔓延,有效净化城市生活空间,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安宁和谐的生活环境。 

新闻链接: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防治环境噪声污染,昭阳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一大队已启动“高噪音”车辆违法行为整治,出现下列情形的,将受到严厉处罚:

1、从严查处在道路上驾驶车辆追逐竞驶的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定罪处罚,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2、非法改装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之规定,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并处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有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

3、机动车在城市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4、在城市市区范围内行驶机动车辆的消声器和喇叭必须符合国家规定,违反规定造成环境噪音污染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昭阳区融媒体中心记者  马䶮  通讯员   李璇   张及俊)





微信扫一扫查看

扫一扫手机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