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9-02-01 10:15 作者: 佚名 责任编辑:赵磊明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进入2019年度森林防火期以来,我区有效降水少,气温回升,森林火险等级不断攀升,高火险区域不断扩大。各类人群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增加,火灾隐患增多,野外火源管控难度更大,火灾隐患更加突出,森林防火形势更加严峻。今后3个月是我区森林火险最高、火患最多和防扑火任务最艰巨的攻坚阶段,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国土生态安全,根据《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和《昭通市人民政府2019年森林防火命令》,特发布命令如下:
一、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各级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政府与政府、指挥部与成员单位、林业部门与林业部门”三线森林防火责任机制和“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林业主管部门领导是重要责任人、有关单位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四个责任人制度,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森林防火工作目标任务,层层签订责任状,切实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位,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扑、责有人担。各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加大对责任区森林防火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实行森林防火事故责任倒查和逐级追究制,对责任不落实、预防不到位、扑救不及时、指挥处置不当导致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或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将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划定森林防火戒严区和高火险区。全区辖区内有林地、林缘地带500米范围内均划定为森林防火戒严区;凤凰山森林公园、烈士陵园、元宝山、花果山、渔洞水库径流区、景风水库、官闸水库、乐德古、凉风台、九龙山,国营林场所辖大龙洞林区、苏甲林区、大村林区、锦屏林区、靖安东西山林区、季家老林林区、盘河林区和朱家山林区,大山包自然保护区,各乡(镇)办事处所辖其他重点林区为森林防火高火险区。在森林防火戒严区和高火险区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三、严格野外火源管控。森林高火险期内,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进入林区人员要接受森林防火宣传检查,禁止携带火种入山,林区农户禁止在林地边、林区内进行烧灰积肥,烧地(田) 埂、秸杆,烧荒烧炭、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焚烧垃圾等生产、生活用火;望海公园、大龙洞公园、景风公园等与森林相邻的风景区、公园严禁售卖孔明灯;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各乡镇、办事处、区国有林场要组织专门力量,对重点地段、重点林区、进山路口设卡检查,严禁一切火种、香烛、纸钱、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进入林区;各乡镇、办事处护林员要认真履职,到岗到位,村组、社区干部密切配合,制止一切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凡违反规定的,一律从严查处,并依法追究森林火灾肇事者责任。
四、强化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区森林公安局和各林区派出所要加强巡逻检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发现一起就查处一起,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责任。做到查处一人警醒一片,处罚一人教育多人。
五、公职人员带头防火。驻昭阳区国家、省、市及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率先垂范,做森林防火的宣传员、带头人。自觉做到不在野外违规用火;做倡导文明祭祀的模范带头人;约束自己和身边的家人、朋友,不在野外违规用火。
六、科学处置森林火灾。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和“打早、打小、打了”的扑救方针,一旦发生火情,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行政要及时依规启动方案,调集力量重兵快速扑救领导靠前指挥,科学制定扑救方案,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坚决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七、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行政要按照标准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组建森林火灾专业或半专业扑火队,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制、有火必报和火情信息归口逐级上报等制度,全面做好人员、物资等各项保障。林区毗邻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切实落实联防责任。
全区群众要积极举报违规用火行为和森林火灾肇事者,发现火情请拨打森林火情报警电话“12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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