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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调研组到我区调研《昭通市城市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8-11-26 14:42  作者:蒋德玉  责任编辑:虎伶俐

11月26日,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卢登富带队的市人大调研组到我区调研《昭通市城市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调研座谈会现场

卢登富提出要求

陈瑛提要求

调研座谈会上,调研组认真听取了昭阳区贯彻落实《昭通市城市管理条例》情况汇报,并具体询问了一线执法人员对《昭通市城市管理条例》的执行情况及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在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后,卢登富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和《昭通市城市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昭阳区在城市管理方面领导重视,超前规划;管理工作高位推动,效果明显,市民总体评价较好。同时,昭阳区的城市管理也存在部门履职不到位、宣传贯彻还有死角等问题。卢登富指出,在今后的工作中,昭阳区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加强学习,认真细化考核方案。在具体管理中要重点抓好农贸市场秩序、供水排水、建筑工地、背街小巷、门前三包、噪音和小区管理等十个方面的工作。要加强领导,强化考核;要严管严罚,大胆执法,要主动执法,科学执法。要通过不断建设和严格管理,把昭通中心城市打造成宜居、宜商、宜游的生态文明城市。调研组还针对我区在贯彻落实《昭通市城市管理条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为推进城市管理工作,使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昭通市城市管理条例》由昭通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1日通过、由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3月31日批准,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自条例实施以来,昭阳区高度重视,组织城市管理相关部门认真学习,在城市管理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使我区城市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

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陈瑛要求,昭阳区城市管理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对调研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努力提高执法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好条例,管理好昭通中心城市,真正把昭阳区打造成宜居、宜商、宜游的生态文明城市,使之成为昭通的一张靓丽名片。

(昭阳新闻融媒体记者  蒋德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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