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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阳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中共昭阳区委  更新时间:2018-08-16 15:39  作者: 佚名  责任编辑:赵磊明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12月14日至2018年1月12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昭阳区进行了机动巡视。2018年4月20日,省委巡视组向昭阳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区委对上轮巡视提出的问题仍有部分没有完全整改到位”的整改情况。

1. 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的整改情况。

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和常委会议研究,精心制定整改方案,对87名超职数配备干部,通过平级调整14人、免职保留待遇72人、到龄退休1人,已全面完成整改消化工作。今后,将严格执行编制管理相关规定,按照“先核编、再调整”的原则,动议前先查编再定岗,坚决杜绝超职数配备干部,确保干部选拔任用规范、严谨。

2. 干部不作为、慢作为、选择性作为问题的整改情况。

及时出台《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作风建设锻造昭阳铁军的决定》《昭阳区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召回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严格执行《昭阳区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对科级干部进行提醒、约谈、函询和诫勉的实施办法》《昭阳区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等制度,强化干部队伍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抓好党性党风党纪专题培训,推行月度考核、季度点评、勤廉预警、负面言行清单等底线管理办法,对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以及乱作为、慢作为、选择性作为的干部,加大问责力度,坚决进行调整。印发《昭阳区深化“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围绕脱贫攻坚、“四城同创”、巡视整改、环保督察、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行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各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今年1-6月,共处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干部53人。同时,拟出台《昭阳区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暂行办法》,明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责情形、程序、方式,实现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整治的常态化制度化。

3. 文山会海问题的整改情况。

及时制定《关于印发落实整改省委第三巡视组机动巡视反馈“文山会海”问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严格行文规则和办文程序,严控发文数量、质量、文件规格及印发传阅范围,明确凡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上级规范性文件已有规定或已有政策措施的,现行文件规定仍然适用的,通过媒体公开发布的文件,不再另行发文;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的一般事务性工作,原则上不发纸质文件通知;对同一工作事项,能以一个文件印发的,不以两个或两个以上文件印发,确保今年全区发文数量较上年减少20%,并逐年递减。严控会议数量、规格和规模,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能合并的会议坚决合并;可由部门或部门联合召开的会议,不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召开;每月第二周(节假日顺延)为“无会周”,除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召开的会议,中央、省、市明确要求召开的会议,以及对重大、紧急、突发事件需立即部署的会议之外,原则上不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召开全区性工作会议,让干部从会场走向“现场”。

(二)关于“四个意识”树得不够牢固,贯彻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全面加强区委常委班子自身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及时出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意见(试行)》《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作风建设锻造昭阳铁军的决定》等制度,刚性执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切实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精神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严格执行“六带头六严禁”“七严守”等规章制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对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坚决严肃处理。

1.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宣传氛围不够浓厚,部分宣传栏未及时更新问题的整改情况。

及时印发《关于调整充实意识形态等五个工作领导组的通知》《昭阳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问题整改方案》《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学习选题计划》《2018年全区在职干部理论学习安排意见》,组织订阅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书籍,设立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讲团,以“新时代讲习所”为载体,开展云岭大讲堂、“新闻宣传业务培训”“昭阳新闻讲坛”“单车记者走基层”等活动,邀请专家教授作专题讲座,立体式、全方位推进“十个一”学习宣传活动。对各乡镇(街道)、机关单位、公共场所宣教知识更新情况开展全面督查,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

2. 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提出的“三个定位”、“五个着力”精神领会还不够深,贯彻落实不够到位,未结合区情实际形成清晰发展思路问题的整改情况。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三个定位、五个着力”指示要求,进一步丰富完善发展思路,把昭阳建设成为引领省际区域发展的滇川黔省际中心城市、乌蒙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示范区、云南融入长江经济带和成渝经济区的交通枢纽、中国西部新型载能产业和高原特色生物产业基地、昭通优质教育资源聚集地、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争当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火车头和排头兵,确保到2019年脱贫出列摘帽、2020年建成小康社会、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

3. 基础设施建设、民生资金投入历史欠账较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8年预算教育、社保、医疗卫生和住房保障支出35.3亿元,较上年增加4.07亿元,增长13.0%;2018年区级“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13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43万元,下降13.8%。今后,还将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民生支出,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逐年化解基础设施建设、民生资金投入历史欠账,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4. 投资营商环境打造及招商引资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紧紧围绕“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发展战略,充分依托南博会、昆交会、旅交会等交流平台,进一步深化以成渝地区、长三角、泛珠三角“一区两角”为主的大开放格局,切实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目前,70万吨水电铝、昭通文体公园综合建设、昭通碧桂园、中成药中药饮片及化学药品研发生产、昭通苹果冻干产品深加工等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快速推进,部分项目已投产运营;在第5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25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上,与新城控股集团正式签订合作协议,拟投资50亿元人民币打造城市商业综合体。同时,制作完善《昭阳区招商引资宣传片》《昭阳区招商指南》,出台《昭阳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预审、签约和交办、督查和问责、联席会议、领导联系推进等五项工作机制》《昭阳区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昭阳区关于市驻外招商联络处引进项目落户昭阳奖励办法》《协议文本规范制度》等文件,对招商引资项目预审、签约、交办、服务、推进、督查、问责等进行了明确要求,积极营造良好投资营商环境。

5. 生态文明建设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亲自”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生追责”,编制《昭通市昭阳生态文明区建设规划(2016-2020年)》,积极推进省级生态文明区创建工作,加强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认真开展碧水行动、净土行动、蓝天行动、国土绿化行动和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扎实推进大山包自然保护区和渔洞水库、大龙洞饮用水等重要水源地保护,加强城市周边荒山荒坡和黑臭水体治理,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印发《昭阳区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坚决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全面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转办信访举报件核查处置工作,截止6月20日,共接到交办转办信访举报件44件,已办结17件,问责14人,其余27件正在办理中。

6. 城郊结合部脏乱差现象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建立健全门前三包、定期评比、通报公示等制度,以乡镇(街道)为作战单元,挂钩领导为督导组长,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突出城乡垃圾、水体治理、违法建筑、环境卫生、固体废物等整治重点,从城区、集镇、村落、河段、公路沿线抓起、逐渐延伸,基本实现了摊点入市、车辆入场、垃圾入桶、广告入栏、工地入围、污水入网“六入”目标,各乡镇(街道)相继建立完善了一系列村规民约和村庄保洁、垃圾清运等制度,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常态化。目前, “水清、河畅、路通、岸绿、景美”的亲水空间正在形成。

7. 违法批地在国家土地督察中被列为典型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照成都督察局督察整改要求,对龙韵雅苑东侧荷花和平社区违法批地进行整改,现已获得省国土资源厅批复,已整改完毕。今后,将严格按照《云南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细则》《云南省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审批管理细则(2017年修订)》等文件要求,加强用地规划管理,严格审批手续,深入开展土地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纠正违规违法用地行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严规范用地管理。

8. “四城同创”工作推进缓慢,中心城市区域辐射带动作用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紧紧围绕“四城同创”目标任务,推进城市管理综合体制改革,推动出台《昭通市城市管理条例》,及时印发《昭通中心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园林城市、文明城市考核办法》《昭阳区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督查考核办法》,建立完善执法管理部门联动协作机制。目前,省级“平安城市”已于2017年成功创建,2018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网上申报材料报送工作正在开展,积极做好创卫、创园申报准备工作。同时,严格按照省委“建设引领省际区域发展的滇川黔省际中心城市”的要求,坚持以“四城同创”为抓手,突出承载功能、聚集功能、辐射功能、示范功能,切实提升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力。

9. 党委(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区委常委会存在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区政府党组最近两年仅召开6次党组会议问题的整改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等制度,严格执行《中共昭阳区委全委会议制度(试行)》《中共昭阳区委常委会议制度(试行)》《中共昭阳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昭阳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试行)的通知》《中共昭阳区人民政府党组议事规则》等制度,定期召开区委常委会或区政府党组会,凡是涉及集体讨论和决定的重大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提交区委常委会或区政府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各类会议须主题鲜明、安排紧凑,议而有决、解决问题;督查室负责对会议决定事项的跟踪督办,重大事项落实情况及时整理汇报,确保会议决定事项落实到位。针对区政府党组最近两年仅召开6次党组会议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中共昭阳区人民政府党组议事规则》,对区政府工作中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总体工作部署、重大工作安排、重要改革措施、重点项目建设、大额资金安排、重要管理规定以及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需由区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都严格审核把关议题,及时提交区政府党组会议研究。

(三)关于“宗旨意识不够强,担当精神还不足。历史遗留问题多,没有妥善解决移民搬迁、棚户区改造等热点难点问题,导致群众上访不断”问题的整改情况。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制订出台了《中共昭阳区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作风建设锻造昭阳铁军的决定》等系列文件制度,坚持以脱贫攻坚和党的建设“双统领”,坚持以铁的纪律和硬的作风“双保障”,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努力锻造一支“立场坚定、甘于奉献、敢于担当、勇于攻坚、无坚不摧”的昭阳铁军,促进全区党建大加强、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升。严格执行《昭阳区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召回管理办法(试行)》《昭阳区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办法》《昭阳区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等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及时进行提醒、约谈、函询和诫勉,对宗旨意识、担当精神与所任职务要求不符,不宜在现岗位继续任职的,及时进行调整,持续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和担当精神。结合昭阳区信访工作实际,在全区信访系统开展“人民满意窗口”创建活动,推动“服务优质、工作规范、环境优美、秩序良好、制度健全、人民满意”的服务窗口创建,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建立完善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三到位一处理”和“履职免责、失职追责”原则,综合运用督查、考核、惩戒等措施,层层压实责任,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责任追究,确保信访工作落到实处。针对多年来移民搬迁遗留下来的各种问题,进一步加大移民政策宣传力度,加强统筹协调和部门间沟通协作,由区移民局、农业局、信访局、政研室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深入乡镇、村社和群众家中进行调研走访,摸清群众诉求及根源,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措施,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同时,梳理出一批重点信访人员和信访积案,制定了《昭阳区移民开发局信访积案化解及包保稳控工作方案》,按照一名区级包案领导、一个工作班子、一套化解方案、一套稳控措施、一个化解时限、一个化解结果、一个效评报告的“七个一”要求,持续推进积案化解。针对棚户区改造导致的群众上访问题,昭阳区采取建房实物安置和货币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建设9个安置点对被征地、拆迁群众进行安置。目前,太平24号安置点、龙泉7号安置点已进入分房阶段,其余7个安置点也将陆续进入分房阶段,货币安置任务计划今年内完成,拆迁、安置等相关问题将得到逐步解决。针对全区信访总量一直处于高位的问题,严格执行《中共云南省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严禁使用公款为非正常上访和越级上访人员购买车(机)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等规定,及时印发《昭阳区信访维稳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昭阳区2018年区级领导包案化解重要信访案件责任表》《昭阳区2018年重点领域、重点群体包保责任分解表》《昭阳区重点人员、重点问题包保责任分解表》《昭阳区信访矛盾化解攻坚工作情况统计表》,从信访积案化解、信访矛盾化解攻坚、越级上访及非接待场所信访行为整治、信访基础业务提升、信访秩序整治等方面综合施策,最大限度地减少信访问题,进一步规范信访资金使用,坚决打击非法上访,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信访法治环境。

(四)关于“脱贫攻坚和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要求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 脱贫攻坚主责意识、全局意识不够强,合力攻坚不到位,帮扶措施不够科学精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进度较慢,后续产业支撑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调整充实昭阳区脱贫攻坚工作领导组和指挥部,实行“双组长”制度,并于4月底向乡镇(街道)派驻58位处级领导担任乡镇(街道)脱贫攻坚第一队长、副队长,与各乡镇(街道)和区级责任部门主要领导签订责任书,制定出台《昭阳区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昭阳区脱贫攻坚相关部门工作协作沟通机制》,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主责意识,增强全局意识,形成合力攻坚的良好氛围。调整充实145名驻村第一书记,新下派补充队员115人,定期不定期对在岗、履职等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全面压实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及时召开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专题会议,对标对表制定精准项目库,由乡镇、村、组编制到村到户项目实施方案,再由乡、村及扶贫工作队召开专题会议逐村逐户研判、初步确定,送区直部门审核把关后,报区委、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联审批复,确保每户贫困户都有扶持项目。针对基础设施进度缓慢和搬迁入住滞后的乐居、苏甲、青岗岭、洒渔等乡镇安置点,严格实行任务倒排、时间倒计、工期倒推、责任倒查,全力推进易地搬迁。结合各地实际,开展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出台《关于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昭阳区2018年苹果产业良种良法和组织化、党支部+合作社农户全覆盖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抓实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助推高原特色产业发展的通知》等文件,组建成立易地扶贫搬迁资产运营公司,积极探索“就业覆盖、产业覆盖、劳动力转移覆盖”等发展模式,促进后续产业发展。

2. 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依然突出的整改情况。

认真落实《中共昭阳区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昭阳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的决定》,及时出台《昭阳区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规定》《关于在脱贫攻坚第一线考察识别领导干部的实施意见(试行)》等制度,对没有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的乡镇和单位,对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组织调整;对不胜任、不适合、不履职、不作为的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实行召回管理;对抓脱贫攻坚重视不够、工作不力,未完成年度减贫任务的乡镇、部门和单位,对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约谈提醒、诫勉谈话,督促整改;对未如期完成脱贫出列的乡镇、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问责;对在脱贫攻坚中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造成恶劣影响、资源严重浪费、生态严重破坏的,终身追责。将脱贫攻坚纳入区委巡察工作的重要内容,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从严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群众深恶痛绝的问题,以严明的监督执纪问责措施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今年1-5月,共查处5件扶贫领域腐败案件,给予党纪处分4人,组织处理1人;同时,充分发挥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五级联动平台作用,及时解决群众诉求问题,共受理各类问题1237件,办结1224件,办结率98.9%;加强信访举报问题督查督办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共收到涉及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件22件,初步核实19件,谈话函询3件;失实了结8件,立案审查2件,其余12件正在办理中;认真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开展问题线索大排查,共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3件,已办结6件,处理干部10人,其余7件正在办理中。

3. 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要求有差距,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全面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调整充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和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会议,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印发《昭阳区2018年意识形态暨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评分标准》,建立“六个一”机制(即:成立1个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组,每季度分析1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半年专题研究1次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向上级党委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每年在党内通报1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年召开1次党外知识分子座谈会),强化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有关要求,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制定昭阳区意识形态工作流程,编撰意识形态工作手册,通过讲党课、院坝会等方式,持续深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大宣讲、大实践活动,用党的先进思想占领意识形态工作主阵地,切实提高工作实效。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组织生活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意见(试行)》《中共昭阳区委常委班子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中共昭阳区委常委班子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工作方案》,严肃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刚性执行“三会一课”等基本党内生活制度,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要求,坚决纠正和克服党内政治生活随意化、形式化、平淡化、庸俗化等现象。对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党组织落实党内政治生活情况采取一季度一督察,并以支部主题党日统筹抓好各项党员日常管理制度落实,对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研究不部署、党员干部反映差的基层党组织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予以问责;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给予相应组织处理。及时召开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区委常委会带头遵守民主生活会程序,在民主生活会上只讲问题、不讲成绩,开门见山、一针见血,同时认真梳理汇编批评意见清单,便于随时对照,倒逼问题整改。

(二)关于“机关党建灯下黑,农村基层党建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机关党建“灯下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集中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整治,通过“三对照三检查”,全面查摆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限期整改;以“新时代讲习所”为平台,以“万名党员进党校”教育活动为契机,抓好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和普通党员培训,现已培训党组织书记142人。制定《昭阳区“基层党建巩固年”实施方案》《昭阳区开展“支部规范年”扎实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的实施方案》《昭阳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专项整顿工作方案》《“基层党建巩固年”重点任务项目清单》《2018年度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等文件,落实“基层党建巩固年”“支部规范年”要求,已完成1524个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对127个后进的党组织进行整顿。出台《昭阳区村(社区)班子及干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开展党委书记年度述职评议和季度基层党建交叉检查,选优配强党组织班子,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对不按规定接转组织关系和开展组织生活、发展党员工作滞后、发展党员程序把关不严、个别党员长期不缴纳党费等问题,已督促相关党组织进行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三)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严格,选人用人视野不够宽”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出台《昭阳区干部考察员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在脱贫攻坚第一线考察识别领导干部的实施意见(试行)》,坚持对选调生、大学生村官、扶贫工作队员等干部进行跟踪培养锻炼,不断从脱贫攻坚一线和急难险重工作一线考察识别、选拔任用干部,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用人导向。针对县处级干部违规兼任科级职务、违规提拔不符合身份科级干部、科级干部任用裙带与姻亲关系突出、科级以下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等问题,已进行整改,对相关领导干部进行了免职或调整。坚持干部管理下抓一级,出台了《昭阳区中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办法》,指导做好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着力提高中层(股级)干部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水平。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区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 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整改情况。

全面加强区委常委班子建设,严格执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昭阳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制定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细化责任制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加强对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层层压实“两个责任”。区委主要领导带头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加强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督促落实“一岗双责”,筑牢主要领导“问责”、分管领导“督责”、所有领导带头“履责”的制度体系。认真落实《昭阳区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建立领导干部每日工作报告制度,由区委办、区政府办负责统筹收集区委、区政府班子成员每日工作情况、次日工作安排和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乡镇长(行政主任)及区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次日工作安排,并及时整理后报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巡察工作两年全覆盖和五年工作规划,在年底实现对所有区直单位和乡镇(街道)巡察全覆盖,坚持“六围绕一加强”,聚焦“三大问题”,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成果运用,充分发挥巡察的震慑、遏制、治本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 区委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不严不实,对马吉林案没有旗帜鲜明以案说纪,对擅自离岗、经商办企业的区旅游局个别干部没有严肃查处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不断增强全体党员和各级领导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把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抓在经常、抓紧抓实。2018年5月、6月分别在市委党校举办昭阳区机关学校企业行业系统普通党员示范培训班和科级干部、驻村第一书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培训班。以“新时代讲习所”“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等形式,要求各基层党(工)委每月至少开展1次讲习活动、每季度开展1次流动讲习活动,全区472个新时代讲习所已开展讲习895次,覆盖党员近3万人;已举办各类培训班119期,集中培训党员7165名。在全区及时部署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视整改要求,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标尺,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具体问题,深刻进行党性分析、深入检查剖析,深挖问题根源,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并集中学习马吉林案警示录和马吉林的悔过书,以案说纪、以案明纪,举一反三、警示震慑,洗礼心灵、规范行为,坚决从思想上、政治上、纪律作风和选人用人等各个方面肃清马吉林案造成的影响。严明纪律规矩,加强管理监督,严格问责措施,加大对党员干部违纪案件查办力度,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已对擅自离岗、经商办企业的区旅游局原局长给予免职处理,进行立案审查。

    3. 个别纪检干部素质不高、业务不熟、人岗不符问题的整改情况。

以学习贯彻国家监察法为契机,采取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等方式,对《国家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等文件进行深入学习,共组织中心组学习5次、集中培训3次300余人,积极选派部分领导干部参加中央、省、市纪委组织的各类培训;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并通过跟班学习、以案代训、以老带新、共融互促等方式,切实提高案件查办、线索分析、谈话技巧、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提升干部队伍素质。针对人岗不符、安排2名评议不合格的干部到区纪委工作至今问题,已对人岗不符的2名干部进行调整。

    4. 对巡察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区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巡察工作、区委书记专题听取巡察工作汇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等制度,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作协作、线索移交、巡察整改等配套制度,推动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巡察机构和队伍建设,组建5个固定巡察组,调入7名干部担任组长、副组长;调整充实了100人的巡察人才库,加强巡察人员培训和准入把关,提升巡察干部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巡察工作质量。及时抽调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各派驻纪检组组长组成核查组,对区委第一轮巡察移交积压的9件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处置,已办结7件,其余2件正在办理中。

(二)关于“区纪委监督执纪责任履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 执纪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尤其对扶贫、救灾、民生等领域的违法违纪,没有严肃追责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基层微腐败屡禁不止问题的整改情况。

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健全完善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组建17个派驻纪检组和1个直属纪工委,实现对所有区直单位派驻监督全覆盖。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方式,加强理论武装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监督执纪履职能力。认真执行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省纪委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实施办法,强化对信访举报管理、问题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处分执行等各个环节的监督,切实提升案件查办质量。制定出台《中共昭阳区纪委常委会、昭阳区监察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凡对区管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执纪问责,以及对区管监察对象立案、政务处分、移送起诉、问责等重大事项,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区纪委常委会议、区监察委委员会议讨论决定,切实规范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工作。结合扫黑除恶工作,持续保持惩腐反腐高压态势,深化巩固基层“微腐败”专项治理成果,加强对扶贫、救灾、民生等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小官巨贪”、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确保发现一起、从严从快从重处置一起,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2018年1至6月,共处置问题线索36件,其中谈话函询3件、初步核实33件;立案9件,给予党纪处分13人,刑事处罚2人。

2. 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指导不力,村务、党务、财务搞选择性公开。部分村(居)委监督委员不但不履行监督职责,还利用职权优亲厚友问题的整改情况。

及时印发《关于建立完善村(社区)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工作的通知》,压实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主体责任、纪(工)委监督责任,加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适时开展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情况的定期不定期抽查,对不履职、不尽责,吃拿卡要、以民争利或利用职权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严肃查处,切实肃清农村基层政治生态。认真执行《昭阳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将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履职情况以及党务、村务、财务等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考核内容,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

(三)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方面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的整改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以及市委有关要求,建立完善贯彻落实实施细则,巩固拓展落实成果。同时,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要节点和重点地区,加强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强化执纪问责,推进作风整治常态化。

1. 违规接待及发放误餐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昭阳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接待服务管理办法》、“三单一函”等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事前申报、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年度公务接待经费预算,坚决杜绝超预算开支、违规发放和公务接待活动中超规格、超标准接待以及擅自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用公款接待甚至借各种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等行为。对巡视组指出的区委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违规接待问题,已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整改;对区总工会向参会人员发放误餐补助的问题,已进行整改,对参会人员发放的误餐补助已全部收缴,并督促区总工会向区委作出书面检查。

2. 政府职能部门存在推诿扯皮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出台《昭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取消保留证明材料清单决定的通知》《关于印发昭阳区推行三务三办便民服务措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快事权改革,减少审批环节,大力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程,建立“区务乡办、乡务村办、村务组办”三级服务机制,加强部门间沟通联系,形成上通部门、下联村组、直面群众的为民服务体系,有效防止部门间推诿扯皮现象。持续加强政府职能部门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服务群众不到位、作风不严不实、推诿扯皮以及擅自设置“门槛”或要求群众提供互相证明的“奇葩”证明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营造良好的为民服务环境。针对办理群众分户,派出所要求国土所出具建房许可,国土所办理建房又要求派出所出具分户证明问题,区委已督促区公安分局、区国土分局进行整改,并对区公安分局、区国土分局的分管领导进行了约谈。对群众办理分户问题所需资料进行再明确,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不动产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正在办理中的,可凭国土部门的审查意见办理。初步拟定的《昭阳区农村宅基地审批办法》明确规定:“同户中有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且已结婚人口,原宅基地面积达不到规定人口数应享受面积要求分户的”,可以申请宅基地(由国土部门先行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国土所办理建房许可不再要求派出所出具分户证明)。

3. 以会议落实会议,文件落实文件问题依然突出的整改情况。

及时制定《关于印发落实整改省委第三巡视组机动巡视反馈“文山会海”问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明确要求制发文件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如上级文件有明确要求或确需印发文件贯彻落实的,应结合实际提出可行性的工作措施;各类会议须主题鲜明、安排紧凑、议而有决、解决问题,切实提高文件、会议的质量和效率。牢固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和工作导向,不断从一线考察识别、选拔任用干部,切实营造情况在一线掌握、问题在一线解决、矛盾在一线化解、措施在一线落实、成效在一线体现的干事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0-2834806;邮政信箱:昭通市昭阳区团结路西延线161号区检察院内(310室)区委巡察办公室;电子邮箱:zyqwxc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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