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昭通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2018-08-07 16:43 作者: 佚名 责任编辑:赵磊明
为进一步做好招标工作,昭通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拟以竞争性方式比选昭通中心城市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特邀请有意愿的招标代理机构参与比选。
一、项目名称:昭通中心城市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
二、比选人:昭通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三、比选组织形式:自行组织。
四、比选方式:竞争性比选。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项目概述
根据报名情况、资格审定及评分情况,按分值高低顺序确定6家代理机构作为昭通中心城市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原则上采取顺序轮换的形式,担负我公司(含下属子公司)需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主管单位、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等有明确规定或特殊要求的除外)。选定的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期限为两年,采取“一年一评价、一年一签订”的方式,对入围招标代理机构实行按项目、按年度进行考核评价,综合考核评价合格,方可签订下一年度代理合同。通过比选纳入招标代理单位范围后,如因代理工作滞后、达不到质量及时限要求等原因导致考核不合格的一年后不予采用。
七、资格要求
(一)企业要求: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资质;2015年1月至今在云南省具有6个单个投资金额为不低于5000万元的工程招标代理业绩;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二)人员要求:拟派项目人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人员不得少于3人;拟派的所有项目人员须是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全职人员且持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从业资格证。
(三)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2015-2017年度经第三方中介机构审定并出具的审计报告及相关财务报表。
(四)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2015年1月至今在招标代理工作中无不良记录。
(五)其他要求:省外企业必须具备入滇信息登记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比选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愿的代理机构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省外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入滇备案证(复印件)、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从业资格证复印件、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及其劳动保障部门社保证明复印件、无不良记录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2015年以来在云南省开展的6项5000万元(含5000万)以上工程招标代理业绩合同复印件、2015-2017年度经第三方中介机构审定并出具的审计报告及相关财务报表复印件(报名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于2018年8月8日至2018年8月1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到昭通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昭阳区昭阳大道温泉泰鹤城12栋)计划部报名并领取招标代理比选文件。
九、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8月16日下午3时;地点:昭通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昭阳区昭阳大道温泉泰鹤城12栋)。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昭阳信息网、昭通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网站发布,发布时间:2018年8月7日。
十一、联系方式
比选人:昭通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昭阳区昭阳大道温泉泰鹤城12栋
邮编:657000
联系人:王玉高
电话:0870-2128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