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专栏
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7-11-08 16:33 作者:冯韦嘉 龚占睿 责任编辑:
9月16日,昭阳区召开渔洞水库一级保护区环保整改专题办公会,要求理清思路,全力配合,明确分工,切实履职,全力推进渔洞水库一级保护区内居民易地搬迁安置工作,确保在10月30日如期完成保护区内居民搬迁安置工作任务。
会议现场
签订责任书
会上,区水务局领导对渔洞水库一级保护区民房搬迁整改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保护区涉及乡镇苏甲乡、洒渔镇以及各区直相关部门分别作了发言。副区长邹云坤、柯大林、黄勤分别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在听取了汇报和各方意见、建议后,区委副书记、区长陶毅指出,渔洞水库一级保护区内居民搬迁安置工作是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办整改事项,为切实做好保护区内居民搬迁安置工作,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各涉及乡镇以及各部门要从七个方面做好保护区内居民搬迁安置工作:一是环保整改工作认识要到位,要意识到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工作实效、目标认识要到位,要紧盯“建房、入住、拆旧”三大目标来落实工作;三是整改工作要求要到位,搬迁工作标准有很多,每项工作要细化,做到政策研究要到位、工作质量要到位;四是工作程序要到位,涉及整改工作的规划、地勘、设计等各项程序都要严格落实;五是工作保障要到位,要细化和区分各个职能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六是资金保障要到位;七是执纪问责要到位。陶毅要求各涉及乡镇和各职能部门要紧紧围绕以上“七个到位”的原则,进一步理清思路,全力配合,明确分工,切实履职,全力推进渔洞水库一级保护区内居民易地搬迁安置工作,确保在10月30日如期完成保护区内居民搬迁安置工作任务。
会上,洒渔镇、苏甲乡、乐居镇以及各区直相关部门分别与区委、区政府签订了《昭阳区渔洞水库一级保护区环保整改居民搬迁安置目标责任书》。
据了解,对渔洞水库一级保护区内居民实行搬迁安置是保护库区水资源的需要,根据昭通市政府办关于转发《昭通市环保局关于省政府督导组检查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的通知(昭政办发[2017]125号文件精神)以及市委书记杨亚林6月18日调研我区渔洞水库及径流区生态治理工作的指示精神,明确要求渔洞水库一级保护区内居民搬迁工作要限期整改完成。
渔洞水库一级保护区面积21.47平方公里,居民811户,保护区内住户生产生活对水库水质造成直接的严重污染。经多次现场调研,自2013年开始,涉及渔洞水库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的811户住户实施了易地搬迁,截至目前已完成建房669户,未实施142户,其中苏甲乡42户、洒渔镇100户。为了在今年10月30日顺利完成易地搬迁安置工作任务,全面完成保护区内居民搬迁“建房、入住、拆旧”三大目标,昭阳区高度重视渔洞水库一级保护区的整改工作,及时成立了以陶毅任组长的渔洞水库一级保护区内居民搬迁领导小组,由副区长邹云坤组织相关乡镇和部门,分别于2016年6月12日、2017年7月4日、2017年8月22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渔洞水库一级保护区内居民搬迁整改工作。
(冯韦嘉龚占睿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