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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体会

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7-01-03 09:14  作者:陈 勇  责任编辑:

 

龙泉办事处党委书记 陈 勇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系统的观点出发,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提出了“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要求。基层治理法治化,就是要在党的领导下,按照法律来管理基层事务,即基层的政治、经济、文化等一切活动依照法律管理,公民的所有行为依照法律进行,使基层的一切需要和可以由法律来调控的活动和工作,都纳入规范化、法律化的轨道。基层法治建设,是依法治国在基层的具体实践,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基层党组织、基层各单位和基层干部,是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的中坚力量,起着十分重要的领导和推动作用。笔者从工作实际出发,就如何全面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深入龙泉街道进行了认真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龙泉办事处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取得的成绩

龙泉办事处地处昭阳区城区西北部,辖珠泉路、环西路、环北路、龙泉路、环东路等主要街道,昭通市委、市政府坐落辖区内,是全市的政治中心,同时,也是昭阳城区人员非常密集、社会比较复杂,城市管理和社会管理任务重,基层治理法制化难度大的区域。近年来,办事处领导班子带领全体干部群众,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加强沟通协作,勇于探索、积极创新、开拓进取,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意识不断增强,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完善,司法服务更加贴近群众、便利群众,社管综治水平大幅提升,基层治理更趋制度化、法治化。

(一)城市管理水平大幅提升。高度重视城管队伍建设,开展经常性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加强执法考核评价,建立健全了执法激励机制,城管人员依法办事能力不断增强。采取定人、定岗、定责的方式进行网格化管理,明确职责、逐级分解、层层落实责任,做到网中有格、格中有人、人在格上、事在格中,城管队伍执法更加规范化。探索采取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下放到社区,与社区专职人员一起组成网格工作人员,专职做好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城市管理投拆及执法案件处理等具体工作,城市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4 年,采取招商引资、自筹等方式,建设3 个菜市场,有效规范了市场秩序;协调建设停车场,解决了青年路、环东路等交通要道停车难的问题;理顺了珠泉路交通秩序。查处违章建筑11 宗,拆除“两违”501 户,乱修乱建得到有效遏制。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4253 份,市容环境秩序进一步优化,城市形象进一步提升。

(二)调解服务能力不断提高。进一步完善调解网络,切实构建“大调解”格局,办事处辖19 个社区均设立了法律服务工作站和基层矛盾调处中心,积极开展群众矛盾纠纷调解,有效化解了昭通中心城市建设、征地拆迁等引发的矛盾纠纷突出问题。2014 年,排查调处各类纠纷191 件,调解成功187 件,调解成功率达98%,防止民转刑2 件,防止群体性上访9 件;开展法律援助64 件,解答法律咨询69 人次,挽回经济损失36 万元。

(三)信访维稳工作成效明显。有效整合办事处社会管理资源,强化对社会管理盲点的清理整治,在人力、财力、物力上加大倾斜支持力度,保障了综治维稳工作顺利开展。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变事后化解为事前摸排,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做到信访案件一把手批阅,来电来信件件有回音,早发现、早处理信访问题;特别是加强对长期上访户和重点上访户的沟通与监控,及时掌握动态情况,化解积案2 起。

(四)社会秩序和谐稳定。用法治手段解决社会各类问题,助推了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利用禁毒防艾、法制宣传日等载体,深入开展群众法治宣传活动,全民法治观念不断增强,为法治建设打下坚实基础。抓实民族宗教工作,用法律思维处理民族纠纷,促进了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狠抓安全生产监管,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龙泉街道的法治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与依法治市、依法治国的目标任务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存在不少问题:

(一)社会法治意识薄弱。部分基层干部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淡薄,不学法、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甚至以感情代替法律、以人治代替法治,工作方法简单,习惯于用“老路子”“土办法”推进工作、化解矛盾,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群众法律意识不强,学法、守法、用法氛围不浓,存在“信访不信法”“越法违法维权”的现象,基层法治意识整体亟须增强。

(二)法治队伍建设管理有待加强。法治机构不健全,法治人员配备不足,队伍力量薄弱。法治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统一规范管理难度大。部分单位不重视法治队伍管理,存在队伍涣散、思想不统一、工作能力差的现象。

(三)部分党组织和单位依法治理能力弱。部分党组织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不高,办事不依法,遇事不找法,解决问题不用法,化解矛盾不靠法,习惯于行政命令。部分单位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依法治理水平低。

(四)执法氛围环境较差。城市基础设施差,部分街道管线破损严重,城市管理难度大。存在执法人员被辱骂殴打后维权困难的现象。

三、对策和建议

对龙泉办事处如何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真正实现基层治理法治化,主要有以下对策和建议:

(一)在增强基层干部法治为民意识上下功夫。要抓好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党的宗旨教育和法治教育,重点抓好街道干部、社区居委会主任的法律知识系统培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在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过程中,办事处要把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以教育引导基层干部切实增强法治意识。要以村和社区为平台,健全完善党组织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的工作体系,推动形成服务网络。

(二)在加强基层干部依法办事能力建设上下功夫。一是加强教育培训。积极培育基层干部树立法律意识和法律信仰,学习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各项工作。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及时把工作过程中的成熟做法上升工作制度和规范,把司法行政工作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三是完善决策机制。要加强决策风险评估,创新群众参与方式,充分利用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集中民智、汇聚民意,增强决策科学性、可行性、有效性。四是抓好重点突破。要把普法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紧密结合起来,重点从社区管理和社区生活中普遍存在的矛盾纠纷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确保司法调解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在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上下功夫。要加强法治机构建设,解决人员配备不足、经费保障机制不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努力提高法治机构工作能力。要加强基层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派出机构建设,建立农村基层大法治网络。要注重基层司法部门建设,着力造就一支高素质基层司法队伍。加快推进农村社区网格化管理,完善社区干部议事制度,确保为民谋福利、办实事。

(四)在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上下功夫。要完善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化解、处置机制,变事后处置为事前预防,变治标管理为治本管理,努力掌握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主动权。要继续强化人民调解中心,发挥和强化人民调解中心稳定风险评估等综合功能。要注重拓宽农村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依法妥善解决农村社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大力加强居民委员会组织建设,切实保障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完善民主管理制度。要重点做好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妥善解决好城市建设中征地、拆迁及历史遗留问题,有效预防矛盾纠纷。

(五)在推进法治干部下基层活动上下功夫。要积极引导、推荐优秀法治干部到基层挂职或任职,创造工作条件,帮助协调解决困难。要加强培训管理,抓好督促检查,确保法治干部在法治建设中发挥专业优势作用。要以宣传发动为先导,在村(社区)采取多样形式,广泛宣传依法治理的要求、目的和意义,获得更多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努力提高法治的社会影响力。

(六)在加大普法宣传工作上下功夫。要利用社区宣传栏、政府信息网站、宣传标语、宣传画展、信息媒体等多种渠道、多种方式进行法治宣传,让法治根植人心,从而学法、守法,尊重法律、敬畏法律、遵守法律,在整个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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