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网 更新时间:2016-01-14 09:20 作者:王莹 责任编辑:
新华网北京1月14日电(王莹)一段时间以来,各种文艺类奖项繁杂多样,今天有这评奖,明天有那评奖,评奖办的越来越多,获奖者也越来越多。但整个评奖水平却并非尽如人意,参差不齐、鱼龙混杂让大量的评奖遭受诟病。
这样的评奖,意义不大,且损伤文艺公信力。
不久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可以说给当前较为混乱的评奖困局开出了良方。在中央改革意见的指导下,中宣部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全国性文艺评奖应声而“瘦”。
数据显示,节庆活动中举办的文艺评奖大幅度清理压缩,压缩幅度87.5%;中央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举办的常设全国性文艺评奖数量压缩75.4%。同时,中央新闻单位举办全国性文艺评奖的管理进一步被加强,各类奖项设置的规定也更加严格。
其中,根据中央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要求,在2015年年初落实中央巡视组专项巡视意见进行整改的基础上,文化部对文艺评奖进一步压缩调整,常设全国性文艺评奖项目仅保留了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1项,并对评奖数量和分项进行了大幅度调整,除“文华奖”“群星奖”“动漫奖”3个子项不变外,评奖数量做大幅度压缩,压缩比例89%。
同时,文化部取消了所属单位举办的全国性文艺比赛和展演中的评奖活动。对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举办的节庆活动中的全国性文艺评奖仅保留了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1项,压缩取消了5项;对与地方政府联合举办的节庆活动中的全国性文艺评奖仅保留了中国吴桥国际杂技节(河北)、中国国际马戏节(广东)2项,压缩取消了4项。
对于人们熟悉的中国电影华表奖、中国电视剧飞天奖,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按照此次评奖改革最终确定的方案,确定这两个奖项均为两年评一次,奖项和名额都大幅压缩。
此外,中国作协也对主办的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和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认真调整、改进,将具体奖项调整为: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和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都分别明确为每四年评选一次;茅盾文学奖评选对象为长篇小说,每届获奖作品不多于五部;鲁迅文学奖子项确定为7个,包括中篇小说、短篇小说、诗歌、散文杂文、报告文学、理论评论和文学翻译7个子项,每个子项获奖数不多于5部;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每届获奖作品数量由20个压缩到18个;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由中国作协与国家民委联合主办,子项由10个压缩到6个,包括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诗歌、散文、报告文学、翻译(包括民译汉和汉译民),每个子项获奖数量均不超过5个。
文艺评奖自觉“瘦身”,值得喝彩。文艺工作和文艺作品也正在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的精神指引下,朝着文艺要反映好人民心声,要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这个根本方向迈进,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