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青年报 更新时间:2015-03-19 10:53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
日前,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民政局作为投保人,用全区节省下来的108万元“三公经费”为辖区内15375名城乡低保人员投了小额保险。
有了这份保险,低保对象将享受每人每年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1万元(依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予以理赔),意外伤残保险金1万元及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住院(除精神病、康复理疗、分娩以及保险条款规定不予理赔的外)津贴每日40元、年最高7200元的保险保障。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宁德市把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成果和改善民生结合起来,将2014年全市削减的“三公经费”2225万元全部用于农村低保扩面、特困党员困难补助和住房改造等民生项目支出。
据介绍,实施低保扩面之后,宁德市将家庭人均年收入在2100元以下,因疾病、残疾、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特别困难的群众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全市因此新增农村低保对象2047户5353人,年均发放低保金70.2万元。
“少些公务用车,少些公务接待,少些文山会海,省下的资金可以更好地为民办实事。”宁德福鼎市副市长林乃平说,2014年该市节省的332万元“三公经费”落到了实处:新增658名低保对象,为1000名65岁以上特困群众免费体检,为39户农村无住房困难党员解困。
根据宁德下辖市福鼎市出台的《新一轮农村无住房困难党员解困工作实施方案》,该市用节省下来的89万元“三公经费”分别给39户符合条件的孤寡无住房困难党员每户1.4万元、非孤寡无住房困难党员每户2.2万元资金补助,按照孤寡和非孤寡解困对象每户住房面积分别不少于30平方米、40平方米的标准,采取旧房改造、购置和新建等形式帮助他们解决住房困难。目前,39套解困房已全部建设完工。
宁德下辖市福安市穆云畲族乡用节省下来的“三公经费”为望仓山敬老院购置了取暖器、棉被等生活用具,给龟凤村残疾人许灿峰家庭补助1万元。宁德周宁县则将省下的150多万元“三公经费”用于铺设农村安全饮用水管网、开通机耕路、道路硬化等民生项目,改善城乡基础设施。
中共宁德市委书记廖小军表示,全市上下要自觉在思想上始终绷紧勤俭节约这根弦,节省每一个“铜板”,把钱用在改善民生上,用在干事创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