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政务

中西部城镇化融资困局待破解

来源:经济参考报  更新时间:2015-03-17 11:32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

 

随着财政部1万亿置换债券这副“猛药”的推出,之前笼罩在融资平台负责人头上的还债压力也有所缓解。与东部负债大省关心眼前存量债务的化解不同,大部分中西部省市则更担忧未来的城镇化融资问题。有多个中西部省份财政部门人士16日向《经济参考报》记者坦言,由于目前地方政府发债仍处于试点阶段、财政部门力推的PPP项目尚不成熟,自己所处省份城镇化建设面临融资“断供”的尴尬。

“这次财政部推出的1万亿置换债券,分到省里有300多亿的配额。这确实缓解了支出压力,也为地方腾出一部分资金用于加大其他支出。但这些主要还是专款专用,处理今年到期的存量债务。”中部某省一位财政部门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他透露,作为一个刚刚推进城镇化的省份,政府资产负债率不到50%。比起东部负债省份的还款压力,自己所在地区更担忧未来城镇化融资问题。

财政部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14年中国一般公共财政收入140350亿元,比上年增长8.6%,增速比2012年、2013年分别回落4.3个和1.6个百分点,为近23年来首次跌破两位数。其中,中央财政收入64490亿元,地方财政收入(本级)75860亿元。一方面是财政收入增幅的缩水,而另一方面日渐增长的固定资产投资也变成难以承受之重。国家统计局1月20日公布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02005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5.7%。

财政部副部长王保安此前预计,2020年全国城镇化带来的投资需求约为42万亿元。而以中部大省河南为例,2014年河南全省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约3万亿。而目前该省正处于城镇化发展的关键时期,经初步测算,按照城镇化的最低投入计算,2013年到2015年三年间,河南省大概共需要投资8000亿。

对于地方政府面临的融资困境,中债资信公共机构首席分析师霍志辉表示,城投公司应该加快转型,剥离政府融资职能,转换为具有自身造血功能的一般工商企业。在当前过渡期内,尤其是在地方政府发债融资无法满足地方政府基础设施投资资金需求时,允许部分城投企业继续从事公益性项目融资,但是这部分城投企业要严格纳入政府融资平台名单管理,其举债融资、资金用途、偿债资金来源等严格受到政府审批和管理。

“中央的政策是‘堵暗道、开明渠’,剥离城投公司融资功能。但目前地方政府自主发债规模只是杯水车薪,PPP模式仍是看上去很美,落地仍需摸索前行。短期内政府融资的确有困难,有可能影响城镇化进程。”上述财政部门人士表示。他透露,目前各地都已制定了初步的年度预算,但财政部批准的地方政府发债规模至今未定,PPP能推进到什么程度仍不明朗,这让地方预算制定者无从下手,心里没底。

所谓开明渠,指的是赋予地方政府发债权限,而根据3月5日公布的2015年预算草案,2015年地方政府可发行债券6000亿,包括5000亿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和1000亿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此,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财政厅厅长于国安此前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专访时表示,“我们感觉1000亿元太少了,分到各个省就没多少了,现在水利、公路建设、铁路等都有很大的资金缺口。特别是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我们还是需要靠投资拉动经济增长,所以建议中央多发一点专项债券。”

其实,就算未来地方政府自发自还政府债券份额进一步扩容,但也不能跨越既定的债务“红线”。继财政部打回此前错报、虚报的债务数据,要求3月8日前将地方存量债务甄别结果自查上报后,近日财政部、发改委等四部委联合发文要求再次核查地方政府一类债务,4月8日前上报。东部某市级城投公司管理层一位人员向记者透露,“以自己所在城市为例,未来该市政府发行一般债券不能超过省级财政下发配额的剩余量。譬如,该市1月5日上报的地方债为140亿,后来被省里打回,并给了一个‘限额’,大约100亿左右。结果这次仅报了80亿左右,意味着未来我们市还有发20亿一般债券的配额,如想多发,必须还上债务后,才有空间。”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地方财政融资研究所所长温来成坦言,中央出于可持续发展和债务风险考虑,毅然决然对地方债务进行了彻底清查,相关城投公司转制工作也在逐步开展。和此前随意发行城投债相比,短期内地方政府确实面临融资之困,特别是此前城镇化水平不高的中西部省份,不排除在过渡期面临“断供”的尴尬。但这些问题都能随着地方政府自发自还债券规模的扩大和PPP模式的不断完善得以解决,并非必须得走原来东部省份发行城投债的老路。

“针对目前的实际情况,部分中西部省份如果确实存在融资困局,不妨向中央政府说明情况,争取更多的发债配额;此外PPP项目之所以见效较慢,除推行时间较短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地方政府的心理接受程度和合作方式还有待加强完善。”温来成表示。

 

微信扫一扫查看

扫一扫手机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