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京华时报 更新时间:2015-03-08 09:24 作者:戴先任 责任编辑:
从7000元到2300元,自从怀孕后,王女士的工资接连三次跳水,最后被公司辞退。3月5日上午,郑州市中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劳动合同纠纷,判决王女士的“老东家”支付相应的工资差额及赔偿金。
如何保障职场女性的权益,每年三八节,都是一个老话重提的话题。王女士的案件很典型,很多用人单位在招工中,都会有歧视女性的表现。很大一个原因,在于按照劳动法规定,女性有产假、哺乳假。在此期间,女性并不在公司做事,公司却要照旧支付工资,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企业,自然对女性存有歧视。
很多公司忌惮于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没有将怀孕、生育的女职员辞退,却给这些女职员坐“冷板凳”。想来很多职场女性对于此,说起来都是泪吧?
与很多选择容忍的女性相比,像王女士这样将原公司告上法庭的仍然是少数。只有女性懂得维权,用人单位才会有所忌惮,才不会动辄给女职员降职降级,甚至开除。
同时,还要看到,要真正消除社会上存在的歧视女性现象,不能简单地堵,还应该疏,用制度来兜底。
政府是否可对女性职员休产假、孕假予以财政补贴?或是借鉴对用人单位招收残疾人给予补贴与奖励的办法,对用人单位有女职员休孕假、产假的,给予财政补贴,减轻用人单位负担。甚至,也可在产假上,实行“男女平等”,让男性也能休产假。若男女都能休产假拿补贴,企业可能就犯不着去歧视女性了。摘编自《羊城晚报》3月7日文/戴先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