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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万买百万房产”源于公权当“福利”

来源:红网  更新时间:2015-02-25 11:38  作者:鱼予  责任编辑:

 

原北京市西北郊粮食仓库开发办公室主任许继仁受贿案被发回重审。2008年,许继仁被控花6.9万余元就买下总价值101万余元的两套住房,接受检方调查时,其主动补交94万余元的房款。许继仁因受贿罪终审被判13年,其向最高法提出申诉,最高法指令北京市高院再审,市高院将此案发回一中院重审。这也是近几年首起被最高法批准再审的受贿案件。(2月24日《法制晚报》)

由于住房管理制度上存在疏漏,近年来,“以权谋房”用权力为自己提供便利的不在少数。据媒体报道统计,自2013年9月中央第一轮巡视结束后至2014年11月19日,与“房地产腐败”相关的媒体报道评议量达23.5万篇、微博关注度5.3万余条。足足可以看出一些官员借由房地产寻租积累不法利益,或从中卖官鬻爵,或从中为升迁积累行贿“筹码”。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不少党政高官在房地产商的“贿人不倦”中也不能独善其身,纷纷翻船落水。

报道中“6.9万买百万房产”的北京市西北郊粮食仓库开发办公室主任,还自认为是“正常的市场行为”。是否是正常行为,有无特权“福利”我们先不讨论,问题的关键在城建公司为粮食仓库职工解决拆迁用房时,作为开发办公室主任先向城建公司索要一套房子,后又使用工龄折算房款,用6.9万余元买下81平方米的另外一套住房。如此的正常市场行为,如此的粮库与城建公司的合作没有关系的换房逻辑,实乃此地无银三百两,着实让人难以信服。

反观因房“落马”官员,皆源于公权力化身为谋私利的“利器”。报道中的许继仁也不例外,或许根本算不上“房叔”、“房妹”,但“麻雀虽小肝胆俱全”,“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如果没有检方的及时“出手”,它的官商权钱交易、腐蚀公信、危害巨大同样不可小觑。这不仅造成国家公共资源的浪费、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更严重影响了政府部门的执政公信力和党的执政之基。

有民众曾这样说道:官场的高风险岗位除了具有“风险”外,其岗位可谓“位高权重”,也就是部分官员所认为的“肥缺”,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监督、制约举措,没有促使权力更加阳光的规范化运行,没有对腐败行为的有力惩处,――即使是“风险再大”,也会像报道中的许继仁一样敢于为了利益而铤而走险,敢于“前腐后继”的。究其一点要彻底改变“6.9万买百万房产”的特权“福利”游戏规则,必须遏制相关部门官员手中行政权力与过度的自由裁量权,唯有如此才能防止为己谋利土壤。

“6.9万买百万房产”,其实与其他“房姐、房妹、房叔、房婶、房爷”一样严重挑战社会公平,刺激国民脆弱的神经,让民众对公平正义的追求逐渐被蚕食。小到村官,大到省部级高官,像报道中一样,利用手中权力占据着住不完的房产,而广大百姓却面临没有房住和住高价房的窘境,这叫民众情何以堪?

众所周知,土地是归国家或集体所有的,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处置权却是由主管部门的个别人掌握的。就像报道中一样,如果不是开发办主任,如果没有合作关系,6.9万能买百万房产吗?归其一点,这种事关群众利益的大事,没有通过公示、听证等程序,让民众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由直接责任人说了算,才有了打招呼、批条子、特事特办、正常的市场行为……

其实“6.9万买百万房产”是正常的市场行为与否,是权钱交易也罢。但本质脱离不了“苍蝇式腐败”,是相关制度在引入公众力量进行社会监督方面,仍存在明显的欠缺。要遏制这样的特权“福利”,唯有加大领导干部的申报、调查审核、公开、监督、问责等五个环节,接受民众的监督,不应该把财产当做“秘密”,唯有此才能获得群众的信任。

文/鱼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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