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1-07-19 10:58 作者:李春玲 责任编辑: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基础,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农村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同广大群众最接近、最密切,农村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因此,搞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对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树立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赢得群众认同和依赖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一、要紧紧围绕党风廉政教育不松懈,筑牢不愿腐败的思想防线
1、围绕先进典型教育,切实增强教育的吸引力。要善于利用新农村建设先进典型昭阳区提出的三甲村先进典型作为活教材,通过树典型、扬正气、找差距、查问题,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达到互相帮助、共同进步的目的。用五个好标准要求,即:班子团结好,有战斗力;发展路子好,有突出成果;制度落实好,监督到位;廉政建设好,无违纪违规;群众评价好,百姓认可度高;切实增强教育的吸引力。通过教育活动,使党员素质明显提高,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服务人民群众的氛围更加浓厚,力争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注重党纪国法教育,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和影响力。时下,少数村干部宗族观念严重,封建主义思想蔓延,民主法制意识淡薄,存在不少“法盲”“纪盲”干部,民主管理意识差,换届选举时,宗族观念作崇,拉帮结派,按姓氏按族派去选举。当选村干部以后,有的村干部甚至成为一村一族的“土皇帝”,这要求我们乡级党委加强换届选举工作的管理,严肃“五个严禁”“五个一律”“十七个不准”的纪律要求。五年前,纪检监察部门明确要求村级财务、政务要向群众公示,村务要公开、透明,管理要民主,但目前,据调查了解,有70%的村没有真正村务公开、透明,公示栏只不过是在墙上的一块黑板而已,党的农村惠农政策执行不力,一些村、组干部优亲厚友现象突出,一些权利部门对国家投资的基础性建设资金没有很好发挥效能作用,存在部分权利部门各自为正,缺乏综合、协调管理,把利益抓紧,把问题推到基层,使得工程建设资金发挥不出效率。如:某乡烟田基础设施建设,规划部门的规划人员不到实地勘察设计,做家凭面积框算数据按照书本知识搞设计,到乡、村组织实施时不切实际,沟渠不畅通,引起群众围攻乡村干部,存在工程招投标是一个部门、组织实施又是一个部门,而矛盾调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又是乡、村两级的事,部门之间相互扯皮,这给工程建设质量带来了一定的隐患。难免会存在一些违纪违规问题,这给资金的监督管理、效率发挥带来困难,容易引发群众性上访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因此,纪检监察部门不但要加强国家重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的督查力度,还要加强重点部门、权利部门对资金使用发挥的效率作用进行督促检查。并在督促检查中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多举办一些有针对性的培训班、讲座,要大力学习宣传《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增强基层干部遵纪守法意识,强行灌输,立体教育,筑牢不愿腐败的思想防线。
二、要紧紧围绕深化农村改革,构建不能腐败的制度体系
1、深化村务管理体制改革,实行决策、执行、监督三分开管理制度。村内重大事务由村民代表和党员决策,由党员和村民代表选举出来的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实施,决策后的事务由村委会定期向村民汇报。这样,可以有效地防止权力的过分集中,同时可以防止“村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2、健全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切实规范农村干部用钱行为。农村财务问题历来是村民与村干部最关心的热点问题,财务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基层班子的团结和党群、干群的关系融洽与否。针对现在有些农村存在的换一批干部建一本账,村干部集会计、出纳于一身,一手拿钱、一手拿票、白条下账甚至不建账等问题,要从严推行“村财乡管”制度,切实加强对村集体资金的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公款大吃大喝和以权谋私行为。积极建立乡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明晰资产产权,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并纳入村务公开,规范农村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建立农村集体财务审计监督制度,接受群众监督,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3、完善村两委换届选举制度,选好新农村建设的领路人。农村党支部是农村基层组织的领导核心,村委会则是村民自治的重要领导力量,因此,在村干部选人用人时,要建立完善切实可行的制度,要把好选举关,把真正能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公正廉洁的人选进党支部,村委会。其一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改变目前农村干部年龄渐趋老龄化、学历偏低、地域化及其他难以适应新形势的现状,提升农村干部的整体素质。其二规范村官报酬。拿得太多,群众有意见,拿得太低,则影响村官的积极性。可以根据各地农村的经济发展状况,并与工作任务、工作实绩考核结合起来,确定一个较为科学的数额。
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要利用责任制的工作机制,掌握有利时机,集中力量突出解决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工作中的难点。如农村干部贪污腐败、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群众反映强烈,而又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形象以及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等。要把敢不敢抓责任追究,提高到是否具备党性原则的高度来认识,坚决克服“好人主义”和本位主义,对因为政不廉而导致农民集体上访,或因加重农民负担而引发恶性事件等问题,要坚决追究当地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对那些不落实责任制追究规定的也要追究责任。坚决刹住“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农村得到落实,抓出明显的成效。
三、要紧紧围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际,形成不易腐败的监督机制
1、强化党内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农村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按照《廉政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尤其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村级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民主决策机制。同时,要将廉政谈话、廉政承诺、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制度,向村级和站所干部延伸,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2、强化上级对下级监督,不断提高监督效果。可从两个方面进行监督:一方面,要强化乡(镇)对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监督。着力抓好对“一把手”的监督,要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村集体资金管理使用、土地发包承包、土地征用款和公益工程的招标、国家惠农资金等方面的监督。另一方面,作为派出的纪检监察机关要有针对性的巡视监督村和站所,让村干部及站所人员感到纪委就在身边。
3、强化民主监督,积极开辟群众监督渠道。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村民和站所议事会议制度,建章立制强化对干部的监督;二是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民主理财制度,完善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责和工作程序,切实加强对集体财务活动的监督。三是要进一步规范村委会村务及站所事务公开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推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是要加强对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资金管理部门、审计部门要将审计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查处。
四、要紧紧围绕落实各项惠民政策,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发挥不敢腐败的惩处威力
1、突出重点部位,坚决制止各种涉农违规行为。要认真落实中央两办《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意见》把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农村教育、用水用电、修建道路、计划生育、宅基地审批等方面的乱收费行为,加强对涉农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审核、监督,防止以经营服务性收费为名变相加重农民负担。坚决制止在乡镇、村财务管理、宅基地审批、土地矿产资源开发承包等过程中的“暗箱操作”,以权谋私,甚至搞宗族主义,勾结地方黑恶势力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重点查处严重群体性事件和造成重大影响的其他案件;重点查处挪用、克扣粮食直补资金和村级补助资金及查处各种巧立名目、变换花样乱收费、乱罚款和强行集资摊派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2、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态势。一是定期召开执纪执法机关和组织部门的联席会议。对确实属于违纪违法方面的案件给予及时查处,对属于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由组织部门掌握作为干部调整的重要依据。二是要建立案件协查制度。对于复杂或疑难案件,要建立案件协查制度,由上级纪委工作室调查,乡镇纪委协助调查,这样,既能提高办案效率,又能保证案件证据充分。三是建立协审会商制度。对案件调查终结后,要经过审理小组讨论把关,严格按照办案“二十四字”要求进行案件审理。
3、加强农村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在资源整合,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上下功夫,乡纪委在履行自身职能的基础上要更加注重协调配合基层党委抓好行政村和站所的纪检监察工作,协助村党支部、村委会解决矛盾,并及时向党委及上级反馈党风廉政的信息。通过建立定期排查制度,督促基层干部切实履行起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及时掌握情况。对群众的各类信访件,要及时处理,及时收集各种苗头性、倾向性信息,密切注意动向,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损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昭阳区司法局纪委书记李春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