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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择校费:公平就是天大的理由

来源:红网  更新时间:2007-02-06 15:26  作者:默客  责任编辑:

 

好奇怪,在我们这,不少既不合法、不合理、不合情,又严重损害公平正义、制造不公的事情或现象,不仅可根深蒂固地长期存在,以致成了一种常态,而一旦要革掉它的“命”又会遭遇难以想像的重重阻力,譬如“择校费”,就是这样一种社会“顽疾”。

“择校费”备遭诟病,早已是不争的事实,近日借省、市两会再成众矢之的。但其实,择校费是负责资源配置的政府部门苦心孤旨制造出来的“怪胎”、“毒瘤”。政府先是以创建“示范学校”、“增加优质学位”等冠冕堂皇的名义,不惜血本,挖东补西,对一些学校大开“小灶”,甚至无视不少学校嗷嗷待哺,也硬要买“燕窝”给其偏爱的学校“进补”。于是,在牺牲其它学校利益的基础上,“示范学校”、“名校”横空出世了。然后,校际差距日益扩大的现实,促使学生、家长向名校蜂拥而来。这时,这些名校翘起二郎腿、爽歪歪地收起了“择校费”。而择校费一收,又制造了新的不公,如是周而复始、恶性循环。这就是政府制造的择校费“怪胎”。

如今,要打掉这个“怪胎”,却遭遇藉此而受益者的抵制或变相抵制,其理由更是多多。但这些理由貌似有理,实则不堪深究。

譬如,一种意见认为,“择校费”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下的产物,在未真正实现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学校之间的差距依然明显之前,取消“择校费”只是治标不治本。这里的悖论是:“择校费”本就是长期以来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的“恶果”,如今又恰恰要以此来作为取消择校费的前提,成了继续收取择校费的理由。也许仅仅取消择校费确实只是治标不治本,但问题是,“择校费”本身又在制造着教育的不公平,使学校与学校之间的差距进一步拉大。因此要反问一句:如果要等到教育资源配置真正均衡了才来取消择校费,又将是猴年马月呢?也许照此下去,永远都不可能取消择校费!在此状况下,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只能是痴人说梦。所以,以目前教育资源配置尚未真正均衡来为择校费辩护是一种借口,而且手段与目标相互背离,讲不通。

而以政府对教育投入不足,尚需社会资金弥补教育经费的不足来为择校费保驾护航,同样难以服众。实际上,择校费不是什么“劫富济贫”,也不是什么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办教育的问题,而是政府将其本应承担的责任转嫁社会的结果。其本质是对社会财富的剥夺和侵害。不管是对富人还是穷人,都是一样的。教育这样的公共产品是政府应当提供的。若因政府失责,就藉此来侵害公众利益,这个道理不但讲不通,而且显示政府的傲慢无理。如果真想促进民办教育的发展,以弥补公立教育的不足,政府理应透过政策、税收、环境等手段去激励社会力量来办教育,而不是如此明目张胆地直接加重公众负担。

况且,在教育、医疗等公共领域的投入严重不足,还须追问政府为何投入不足的问题?人们难免要问:在经济飞速发展、财政收入快速增长的情况下,为何教育投入占GDP的比例依然裹足不前?如果说是财政无钱,但为何一年的公车消费、公款吃喝就达几千个亿!可见教育投入不足的背后,是政府的公共财政政策的扭曲和异化,是部门利益优先而非公共利益优先。这便是教育等公共领域投入不足的症结所在。因此,欲以教育投入不足为择校费续命,难以令人信服。

还有一种意见认为,即使取消择校费,由于依然未能实现教育资源的真正均衡配置,将导致权力黑手伸向优质学位,批示、条子满天飞舞,“权择”和黑箱操作更加猖獗、泛滥,更加损害了社会公平。并据此认为,择校费是“不公平中的最大公平”。这种担心显然并非多余。不过即使收取择校费,择校不也一样找关系、递条子、搞腐败么?何曾少见权力、腐败的影子?也许只是程度略有不同而已。即使取消择校费后,“权择”、找关系等变得更严重,但归根到底还是权力缺乏有效制约的问题,而非取消“择校费”之过。取消择校费与权力缺乏制约是两码子事,不能混为一谈。前者事关教育公平,后者事关权力制衡。不能因权力制衡的缺失,就不去追求教育公平。这好比,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可能影响决策效率,但不等于就不需要集体讨论和民主决策。

其实,为择校费辩护的种种理由背后,一个利益均沾的共同体若隐若现。这可能包括政府、教育部门、学校乃至教师等等,组成了一条长长的利益链条。他们在“屁股决定脑袋”情况下,对择校费念念不忘也是不言而喻的。但在我看来,取消择校费,公平就是比天还大的理由!而且,实现教育公平,天塌不下来。为择校费辩护的所有理由,都抵不上“公平”二字来得厚重。

我的意见是:择校费取消了再说!然后,再辅以“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后续铁腕手段,大功可成。最后,希望政府有决断的果敢和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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