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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妨宽容农民工的“另类”讨薪

来源:北京青年报  更新时间:2007-02-06 15:22  作者:δ֪  责任编辑:

 

眼下农民工的讨薪方式真是越来越丰富,除最为正式的司法解决和最为悲壮的以死相逼之外,各地又陆续暴出了农民工给建筑公司老板寄贺卡的“温情讨薪”和给省长写信求助的“信访讨薪”等方式。而在上述各种方式中,至少给省长写信的方法已经产生一定作用,收到求助信件的陕西省省长袁纯清将信件转交有关部门,并指示“快审快结”。日前,这一案件已经在事发地陕西安康市开庭,安康市人大特别派出三名人大代表旁听监督。有了这样的阵势,农民工有望拿到被拖欠的70多万元工资。

对于清理农民工欠薪问题,全社会给予了普遍的道义支持,但对于某个具体农民工的某一具体讨薪方式,舆论却有着不同的判断和评价,农民工爬上楼顶、塔吊讨薪的报道比较频繁地出现在媒体上时,就有人将其冠之以“跳楼秀”的恶名。虽然我们一向认为,这种“冠名”本身就是一种轻薄和冷漠,但也不得不遗憾地承认,作为一种讨薪的极端手段,这种以死相逼的做法,已经随着社会舆论的漠然而很难达到目的。对于随后出现的“温情讨薪”,舆论的质疑则更多地指向欠薪的老板,不相信他们的铁石心肠会被农民工的温情感化,同时对于逼得受害人不得不向加害者示以“温情”的社会环境,也表达着愤怒和谴责。

而对于此次重庆农民工的“信访讨薪”,相信会有部分舆论对其程序的不够标准和由此导致的不可复制性,表示一定程度的质疑和担忧。

在建设法治社会的大背景下,无助的百姓向官员上书求助,进而在官员的过问之下获得正义,确实因为有权力介入司法之嫌,而很容易被认为“人治”色彩太重,进而被认为会危及法治观念的树立和法治环境的建设。

但法治从来都不是抽象的理论,面对农民工维护基本权益的迫切需要,过于机械地理解和谨守司法程序的独立完整,有可能使正义之光迟迟不能惠及生计和权益受到威胁的农民工。黑龙江某基层法官总结农民工讨薪历程时,归纳出其司法讨薪的“三难”:欠薪环节过多,层层追缴困难;法律程序不够简易,农民工讨薪诉讼时间过长;诉讼成本过高,使农民工对诉讼讨薪望而却步。农民工采取的各种“另类”讨薪方式,恰是基于对诉讼维权的失望而采取的“非程序”措施。

尤其应该注意的是,由“跳楼讨薪”转为“贺卡讨薪”、“上书讨薪”,农民工的“另类维权”也渐趋理性,已经从引起甚至胁迫舆论关注,转而成为促请尽快启动司法程序的吁求。自身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甚至导致生存危机的农民工,都能采取这种温和、理性的方式维权,政府部门和社会舆论就更应该采取一切可能的手段,帮助他们实现维权目标,也因此而使他们坚定理性维权的信心。

此次陕西省对农民工“上书维权”的处理,基本是在符合法律规范的前提下,促成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维护。省长袁纯清并没有越过司法直接批示,而是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快审快结”,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能够依法得到解决;当地人大派出代表监督司法审理,也是人大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发动包括行政权力在内的各种社会力量,促使司法机关尽速启动并适当简化司法程序,以帮助农民工及时讨回被欠的工资,实现实质正义,是符合中国目前国情的法治之道。

当然,宽容农民工的“另类维权”,并不意味着放弃对司法独立和程序正义的追求,在现阶段则更需要发动一切社会力量,严格监督官员对司法程序的介入,对有助于实质正义的可以有条件宽容,以权代法、践踏实质正义的,则必须予以揭露,在此基础上逐步实现司法完全独立的法治社会。
[稿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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