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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种原因”是什么原因?

来源:人民网  更新时间:2007-01-11 08:51  作者:李广庆  责任编辑:

 

李贵德网友说:各级党委和政府,年初向群众承诺的要为群众办若干实事、好事,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化,也是让群众检验政绩的一把“尺子”。

言而有信,行而有果,取信于民,是我们党和政府一贯作风。事实证明,绝大多数地方的党委和政府都不负众望,把年初所作的庄严承诺变成了现实,维护了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受到群众的高度赞扬。但也有个别地方的承诺是“柳树开花―――没结果”,留下的只是人们记忆犹新的“大话”、“空话”。而在年终总结时,他们却以“种种原因”一语带过,“点到为止”,以此作为对承诺的一种解释。

那么,“种种原因”是什么原因?果真是有难言之隐?抑或是一句搪塞之语?比如有些工作上的问题难以端到桌面上来,怕见阳光,却又难以回避,不得不提,便只好出此下策。再比如,有些问题是由于上级领导的官僚主义把事情办砸了,有些问题是由于自己的决策失误而造成了损失,还有些问题是由于下属出了偏差,这样一来,上级的问题不敢说,怕“犯上”吃亏,自身的问题不能说,怕给自己抹黑,下属问题不好说,于是干脆使用“朦胧手法”,含蓄而深沉地以“种种原因”淡化处理,一语带过了事。因此,“种种原因”便成了他们应付问题的“金科玉律”和万能用语。

既有“种种原因”,却讳莫如深、竭力回避问题,就是对工作的失职,是对党、对人民不负责任的表现,是与一个真正的共产党员和人民公仆的要求格格不入的。不及时吸取教训、改正缺点错误,相反还找借口隐瞒问题,掩盖矛盾,包容错误,就会给党和国家的事业造成更大的损失,对此是决不可以忽视的。

我们在总结全年工作、审视年初的庄严承诺是否兑现时,对于未能兑现的承诺,只有以严肃认真的态度,讲清楚,分清责任,奖罚分明,才能有利于今后工作顺利地开展。没有兑现向群众所作的承诺,决不可以“种种原因”去敷衍塞责,在大庭广众之中自作聪明、公然蒙蔽心明眼亮的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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