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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农民工变新市民,城市社会责无旁贷

来源:南方都市报  更新时间:2006-12-06 11:31  作者:南都  责任编辑:

   

今年8月,国家统计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城市农民工生活质量状况的专项调查,最近公布了调查结果。其中有些信息和人们的日常感知相符,因此并未引起注意。例如:农民工工作时间太长,平均每周工作6.29天,平均每天工作8.93小时;近一半人未签劳动合同,购买保险比重很低;一半以上月收入在800元以下,用于文化娱乐的支出平均为47元……虽然未必掌握如此确凿的数据,但是城里人心中始终都明白,农民工的日子很苦。

不过,调查结果还显示:近七成的农民工对城市生活感觉比较适应,一半以上希望能在城市发展定居。虽然“适应”与“满意”有根本的差别,但是想要在城市定居的愿望,似乎还是提示了某种乐观的情绪。只是,对比前述农民工的生活现实,我们无法异想天开,无法将这渺茫的希望归功于城市的友好。城市不过摆出一副冷酷的“市场”脸孔,告诉农民工说,你不做还有别人做,中国最不缺少的就是人。城市不过是像宣讲命运一般地向农民工昭示:要么接受城里劳作的辛苦,要么回乡去面对更加无望的贫瘠――然后,多数农民工都适应了这样的城市,这样的生活。这只能说明,现实提供给农民的其他选择确实更加艰难;这只能说明,农民工们求生的意志非常坚强,接受现实的能力超过城里人的想象。

然而,并不能因为农民工可以适应现在的生活,便认为这现状是合理的,这就是他们所应得的。调查显示,学历高、技术好、有专长的农民工可以争取到相对更好的待遇。但是,农民工之间的差别,较之与农民工和城里人之间的差别,实在是微不足道。塑造他们命运的第一重力量,并不是市场,而是体制上的城乡不平等。这个制度自有其成因,但是追溯成因并不能撤消结果,它仍然是一种不平等,是一种必须去正视并且努力矫正的不平等。农民,不只是农民工,他们作为一个艰难生存的群体,不仅是中国整体发展所必须面对的难题,而且也是城市社会必须背负的沉重包袱。农民工或许可以接受他们的命运,但是并不意味着城市社会就可以忘记自己的责任。

而且,也不能盲目乐观地认为,农民工能够适应现在的生活,他们就能够长久地安于现状,与城市相安无事、和谐共处。因为,人与人生来平等,这并不是一句口号或者一种主张,它是几近本能的一种想法。并不需要太深沉的思考,一个农民工就可以认识到,乡下人与城里人的差别,是一件不讲道理的事情。所以,他们在接受苦涩命运的时刻,难免会埋下不平的抱怨甚至压抑的愤怒。这样的情绪群体性地存在,肯定会威胁到社会的和谐发展。解除这个危险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及早地、尽可能地,改善这个群体的生存状况。

另外,也不能武断地认为,中国这一阶段的现实,就只能为农民工提供这样的生活。此处无意计算中国的社会财富总量,更不想搬弄贫富差距煽动愤怒情绪。只是,多数农民工尚且没能够争取到《劳动法》所保障的基本权益。这当然是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结果,这更是劳动力市场缺少法律规范的结果。根据国务院今年的调查,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劳动力总体上仍然供大于求。依靠市场调节可以改变这2亿人(背后站着9亿农民)的命运,这就只是一个美好的幻觉,或者只是一个不负责任的托词。

中国农民工的平均年龄为28.6岁,他们中间有超过一半的人想要留在城里。等他们年老力衰,恐怕就没有力气继续“适应”现在这份辛劳。城市化进程是一个许诺,农民工的未来,不应该是定居在城里的农民工,他们应该是融入城市的新市民。他们现在需要的是,平等的待遇,开放的机会,法律的保护,还有城市社会有意识的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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