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红网 更新时间:2006-10-11 17:02 作者:梁红梅 责任编辑:
日前,某地人大常委会听取关于市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组成人员发现两个突出问题,一是应收的规费没有征收到位,二是预算外调整资金过多,一些单位年内预算外支出竟达几百万元。当组成人员问及为何收入骤减、支出增加时,政府一财政负责人答道,减掉的规费收入大多为政府招商引资企业所有,增加支出均为追加预算,二者都是经政府或市长“办公会议”决定通过了的,并都有“会议纪要”白纸黑字为证。
现场办公会议本应是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为提高行政效率,针对某一特定问题旨在解决实际困难,召集相关职能部门举行的会议。然而,开发商通过开个办公会议,一个项目动辄可以减少几百万乃至几千万的规费;某个单位因缺少经费,向分管市长请求,通过开个办公会议,即可得到财政预算以外的数以百万计的经费;自收自支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通过开个办公会议,即可换为全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转为行政编制的工作人员……“办公会议”的威力由此可见一斑。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必须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时、足额征收应征的预算收入。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擅自减征、免征或者缓征应征的预算收入”、“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按照预算执行”“未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批准,不得调整预算”。而单位性质及进人,应严格按照“三定”方针和公务员法“凡进必考”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随意更改。
那么,办公会议为何成了不合法或不合理行为的“合法外衣”?究其原因,一是某些政府官员法律意识、人大意识淡薄,在处理问题时不是依法办事,而是停留在个人长官意志、“我说了算”上。二是某些政府官员定位定性不准,没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强,利用手中权力为自己和身边的人说话、办事、谋利,以致于出现“一人当官,全家就业”等现象。三是某些政府官员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不强,在工作中缺少调查研究,导致“会哭的孩子有奶吃”,谁找领导找得多,谁跑回的钱和项目就多,下属单位负责人则天天围着领导转,因此荒废了本职工作,很少有时间和精力去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这些办公会议的开得过多过滥,成为了某些人以权为私的工具,严重违背了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基本方略,严重损害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笔者认为,如此“办公会议”应慎开之,国家权力部门要加强对政府权力的监管,为人民管好“钱袋子”,司法部门要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真正让权力置于阳光下运行。
(梁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