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7-12-27 10:49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微型企业培育工程2017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28号)及微型企业贷款贴息支持等有关规定和程序,经由企业申报,通过承贷银行审核、会审组评审等环节,现将拟纳入昭阳区2017年微型企业培育工程贷款贴息支持1户企业进行公示(见附表)。公示期限为:2017年12月 27日至12月29日(3个工作日)。对拟扶持微型企业有质疑或意见的,请在公示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昭阳区监察局、昭阳区工科局、昭阳区政府督查室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昭阳区监察局 0870-2832416
昭阳区工科局 0870-2124889
昭阳区政府督查室 0870-2832862
附:
昭阳区微型企业扶持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