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政务

巡察公告

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7-05-10 10:00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

 

根据昭阳区委的统一部署,区委第一至第十巡察组于2017年5月11日至2017年6月20日对昭阳区10个乡镇(办事处)和10区直单位开展巡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昭阳区凤凰办事处、旧圃镇、洒渔镇、乐居镇、苏家院镇、小龙洞乡、青岗岭乡、靖安镇、盘河镇、苏甲乡10个乡镇(办事处)党委、人大、政府(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昭阳区发改局、昭阳区环保局、昭阳区农业局、昭阳区水务局、昭阳区文体局、昭阳区统计局、昭阳区安监局、昭阳区扶贫办、昭阳区旅游局、昭阳区政务管理局10个区直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对巡察对象尊崇党章、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重点是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情况,着力发现巡察对象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区委要求巡察的其他问题。

三、巡察时间

(一)5月11日至5月31日,对昭阳区凤凰办事处、旧圃镇、洒渔镇、乐居镇、苏家院镇、小龙洞乡、青岗岭乡、靖安镇、盘河镇和苏甲乡10个乡镇(办事处)开展驻点巡察。

(二)6月1日至6月20日,对昭阳区发改局、昭阳区环保局、昭阳区农业局、昭阳区水务局、昭阳区文体局、昭阳区统计局、昭阳区安监局、昭阳区扶贫办、昭阳区旅游局、昭阳区政务管理局10个区直单位开展驻点巡察。

四、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区委第一至第十巡察组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具体如下:

(一)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对象:昭阳区凤凰办事处、昭阳区政务管理局)

意见箱设置地点:昭阳区凤霞路470号凤凰办事处大门口;昭阳区望海路71号昭阳区政务管理局大门口。

接待群众来访地点:昭阳区凤霞路凤凰办事处区委第一巡察组办公室;昭阳区政务管理局区委第一巡察组办公室。

举报电话:13578020521;受理举报时间8:30―18:00(重大、紧急或特殊情况可随时反映)。

(二)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对象:昭阳区苏家院镇、昭阳区农业局)

意见箱设置地点:昭阳区苏家院镇政府大门口;昭阳区珠泉路270号昭阳区农业局大门口。

接待群众来访地点:昭阳区苏家院镇政府区委第二巡察组办公室;昭阳区农业局区委第二巡察组办公室。

举报电话:13578020617;受理举报时间8:30―18:00(重大、紧急或特殊情况可随时反映)。

(三)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对象:昭阳区洒渔镇、昭阳区安监局)

意见箱设置地点:昭阳区洒渔镇政府大门口;昭阳区珠泉路163号昭阳区安监局大门口。

接待群众来访地点:昭阳区洒渔镇政府区委第三巡察组办公室;昭阳区安监局区委第三巡察组办公室。

举报电话:13578022703;受理举报时间8:30―18:00(重大、紧急或特殊情况可随时反映)。

(四)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对象:昭阳区乐居镇、昭阳区发改局)

意见箱设置地点:昭阳区乐居镇政府大门口;昭阳区海楼路行政办公中心一楼117室昭阳区发改局门口。

接待群众来访地点:昭阳区旧圃镇政府区委第四巡察组办公室;昭阳区发改局区委第四巡察组办公室。

举报电话:13578073892;受理举报时间8:30―18:00(重大、紧急或特殊情况可随时反映)。

(五)区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对象:昭阳区旧圃镇、昭阳区统计局)

意见箱设置地点:昭阳区旧圃镇政府大门口;昭阳区海楼路行政办公中心一楼104室昭阳区统计局门口。

接待群众来访地点:昭阳区乐居镇政府区委第五巡察组办公室;昭阳区统计局区委第五巡察组办公室。

举报电话:13578059152;受理举报时间8:30―18:00(重大、紧急或特殊情况可随时反映)。

(六)区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对象:昭阳区苏甲乡、昭阳区扶贫办)

意见箱设置地点:昭阳区苏甲乡政府大门口;昭阳区振兴路168号(江山大酒店旁)昭阳扶贫办大门口。

接待群众来访地点:昭阳区苏甲乡政府区委第六巡察组办公室;昭阳区扶贫办区委第六巡察组办公室。

举报电话:13578059192;受理举报时间8:30―18:00(重大、紧急或特殊情况可随时反映)。

(七)区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对象:昭阳区青岗岭乡、昭阳区环保局)

意见箱设置地点:昭阳区青岗岭乡政府大门口;昭阳区昭阳大道路132号(市二院对面)昭阳环保局大门口。

接待群众来访地点:昭阳区青岗岭乡政府区委第七巡察组办公室;昭阳区环保局区委第七巡察组办公室。

举报电话:13578059335;受理举报时间8:30―18:00(重大、紧急或特殊情况可随时反映)。

(八)区委第八巡察组(巡察对象:昭阳区靖安镇、昭阳区水务局)

意见箱设置地点:昭阳区靖安镇政府大门口;昭阳区环西路板板桥巷59号昭阳水务局大门口。

接待群众来访地点:昭阳区靖安镇政府区委第八巡察组办公室;昭阳区水务局区委第八巡察组办公室。

举报电话:13578062097;受理举报时间8:30―18:00(重大、紧急或特殊情况可随时反映)。

(九)区委第九巡察组(巡察对象:昭阳区小龙洞乡、昭阳区文体局)

意见箱设置地点:昭阳区小龙洞乡政府大门口;昭阳区昭阳大道343号昭阳文体局大门口。

接待群众来访地点:昭阳区小龙洞乡政府区委第九巡察组办公室;昭阳区文体局区委第九巡察组办公室。

举报电话:13578062183;受理举报时间8:30―18:00(重大、紧急或特殊情况可随时反映)。

(十)区委第十巡察组(巡察对象:昭阳区盘河镇、昭阳区旅游局)

意见箱设置地点:昭阳区盘河镇政府大门口;昭阳区温泉泰鹤城(东面)昭阳区旅游局门口。

接待群众来访地点:昭阳区盘河镇政府区委第十巡察组办公室;昭阳区旅游局区委第十巡察组办公室。

举报电话:13578089232;受理举报时间8:30―18:00(重大、紧急或特殊情况可随时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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