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6-08-15 18:31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
据昭通市公安局昭阳分局新闻办消息:2016年8月12日12时许,昭通市公安局昭阳分局珠泉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昭阳区公园路“沙县小吃”门口有人被殴打。
经调查:当日11时30分许,王某某(女)因违反规定停车一事,与昭阳区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其间,王某某用手打了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两个耳光。
后经双方协商,王某某的亲属向被打工作人员赔礼道歉,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8月14日,昭通市公安局昭阳分局依法以“殴打他人”对王某某给予行政处罚。
昭阳区人民政府新闻办
2016年8月15日